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区特殊教育中高职衔接发展的建议(编号86)
发布时间:2026-07-22

领衔代表:戴蓉

案由: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残疾人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力量,也是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的特殊困难群体”,强调要“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特殊教育中、高职教育是保障残疾人平等受教育权、助力其实现人生价值的关键举措,对推动区域特殊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广州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每区新增1个以上中职启能班”“持续提升残疾人高等教育水平,支持举办残疾人大专班”等目标,为各区工作指明了方向。越秀区作为广州中心城区,理应在促进教育公平、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方面走在前列。

案据:

广州市2013年在国内率先于普通中职学校开设“启能班”,为轻度智力障碍学生提供融合职业教育,具有先行意义。然而,我区在落实市级部署、构建完整的特殊教育中高职贯通体系方面仍面临明显短板,难以满足本区残疾学生及家庭的现实需求,制约了区域特殊教育质量的提升。具体问题如下:

一是我区在启能班建设方面进展滞后,学位供给存在总量短缺与覆盖不均的双重问题。据《广州市教育统计手册》(2024年度)数据显示,我区2024年初中二年级特殊学生共73人,其中41人就读于区属特殊教育学校(启智学校),32人于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目前,全区仅有启智学校开设职业高中,规模约2个班20个学位。这直接导致两方面困境:其一,即便该校毕业生可“直升”,其提供的学位也仅能满足本届校内41名毕业生中的约一半,意味着超过20名学生将面临“无学可升”;其二,在普通学校就读的32名特殊学生,因区内普通中职尚未开设“启能班”,实际上被排除在现有职业教育体系之外,升学通道基本中断。两者叠加,使得全区有不少特殊学生难以获得高中阶段职业教育机会,既显失公平,也造成了人力资源的严重浪费。

二是中高职衔接覆盖有限,升学通道不畅。当前“中高职三二分段”等主流衔接项目的招生对象主要为普通学生,未明确纳入特殊教育学生。部分高职院校虽开设残障生专项自主招生,但仅面向听力障碍的普通高中或中职毕业生,未覆盖智力障碍、孤独症等其他类型学生,致使绝大多数特殊教育学生难以通过现有渠道升入高职,继续教育需求无法满足。

建议:

一、加快布局与扩容,保障本区特殊学生职业教育起点公平。建议区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立即调研摸清本区义务教育阶段结束后有意愿、有能力接受职业教育的各类特殊学生(含特殊学校学生及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学生)准确底数。依据《广州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要求,尽快在本区落实至少1个中职“启能班”的布点与招生工作,并明确预留一定比例学位专门用于招收区内普通学校应届初中毕业的特殊学生,确保他们的升学权利,打通从融合教育到职业教育的通道。。

二、主动对接市级资源,推动构建覆盖更广的中高职衔接“越秀路径”。建议区政府及教育部门主动向市教育局汇报,争取市级支持,推动市属高职院校在现有面向听力障碍学生招生基础上,试点拓展面向智力障碍、孤独症等学生的专科专业或课程模块。同时,积极探索与相关高职院校合作,在“启能班”基础上,率先试点建立面向多类型残疾学生的“中职-高职”衔接培养项目,明确招生政策、课程衔接和升学机制,为我区学生开辟稳定的升学通道。

    三、强化统筹督导与资源保障。建议将“启能班”建设、特殊学生中高职衔接通道搭建等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纳入我区相关职能部门及学校的年度考核评价体系。设立区级特殊职业教育发展专项经费,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专业化培训、深化校企合作及完善学生支持服务,为我区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