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老养残”家庭社工服务,完善我区兜底民生保障体系的建议(编号52)
发布时间:2026-07-16

领衔代表:戴蓉

案由: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社会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幸福安康;立足新发展阶段,社会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必须勇于展现新担当、新作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工作事业得到了较快发展,社会工作在兜底民生、满足人民需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得到了党和政府及人民群众的好评。

特别是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老养残”家庭(即老年父母需长期照料残疾子女的家庭)的照护压力日益凸显。这类家庭面临“双老”困境:父母年迈体衰,照料能力下降;残疾子女因年龄增长、身体功能退化,照护需求升级。建立健全“老养残”家庭社工服务体系,成为当前兜底民生保障的重要任务。

案据:

据摸查统计,截至2024年3月,全市“老养残”家庭共8918户(其中困难家庭2567户),涉及残疾人(被照护人)11801人、老年人(照护人)8930人。这些家庭同时面临养老与助残双重压力,需整合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心理支持、政策衔接等多元化服务。值得注意的是,我区作为典型老城区,其户籍老年人口总量长期位居全市首位,老龄化率已超过30%,远高于全国约22%的平均水平。结合区域人口结构老化、旧式住宅集中、家庭照护功能弱化等现实特点,可以合理研判,我区“老养残”家庭比例相对更高、照护压力更为集中、服务需求更为迫切,亟需引起高度重视并予以针对性政策倾斜与服务资源投入。

近年来,广州市全面实施“广州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其中,我区已建立18个“双百工程”镇(街)社工站、约300个村(居)社工点,实现全区镇(街)社工站(点)、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工服务100%覆盖。开展广州越秀社工“红棉守护”行动,建立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一人一档”服务台账并定期跟进服务。社工积极发挥“五社联动”作用,通过整合社区志愿服务资源,为“老养残”家庭搭建社会支持网络,调动社区慈善资源、启动社区基金为“老养残”家庭提供物资帮扶,缓解经济困境。

尽管已建立基础服务网络,但针对“老养残”家庭的特殊需求,仍存在三大突出问题:一是社工专业能力不足,难以应对复杂的养老助残双重需求;二是跨部门协作机制不畅,民政、残联、卫健等部门资源分散,难以形成合力;三是服务精准性有待提升,缺乏个性化、差异化的服务方案。

建议:

为深化“老养残”家庭社工服务,建议以“双百工程”为基础,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构建跨部门联合培训机制,提升社工专业素养。由区社工部牵头,联合民政、残联、卫健等部门,开展社工助老、助残专业技能培训,强化“老养残”家庭社工服务工作指导,提升社工服务技能和水平。

二、健全服务转介与监督机制,确保服务连续性。在镇(街)社工站设立“老养残服务专窗”,由残联专职委员与社工联合办公,建立电子化转介平台,在严格遵循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的前提下,逐步实现民政、残联数据共享,明确社工站、残疾人专职委员、社区医院、养老机构等在“老养残”家庭服务链中的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