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特殊教育工作实绩纳入我区普通学校校长绩效考核以强化激励的建议(编号51)
发布时间:2026-07-16

领衔代表:戴蓉

案由:

教育公平一直是党和国家坚持的社会发展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作出“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强化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惠发展”的重要部署。让因身体或心智障碍而具有特殊需要的儿童与普通儿童一样接受高质量的适宜教育,是教育公平的重要体现;为他们提供更好的融合教育、随班就读体验,将是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目标。

国家高度重视特殊教育质量提升。2020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坚持科学评估、应随尽随,坚持尊重差异、因材施教,坚持普特融合、提升质量,实现特殊教育公平而有质量发展,促进残疾儿童少年更好融入社会生活。随着相关政策的出台与完善,尤其是随着国家对特殊教育的重视,各地持续推进随班就读工作,建立起一批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随班就读资源和规模不断扩大。

案据:

我区高度重视提升随班就读特殊教育质量,通过健全特殊教育体系、推进融合教育发展、完善保障机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等方面举措推动我区特殊教育适宜融合、高质量发展。2022年,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指出“建立健全特殊教育学校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完善医教结合的管理、干预机制,实施个别化教育计划”;次年,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等七个部门联合印发《广州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明确要求“将融合教育内容纳入普通学校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并探索建立市、区、校三级特殊教育质量监测体系,旨在以评价促优化、以监测促整改。

当前,我区在推进特殊教育发展方面已取得一定基础,但普通学校校长考核评价机制与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要求之间仍存在不匹配的情况:

一是校长考核导向与特殊教育重要性未完全匹配。现有校长考核多侧重常规教学管理与升学绩效,对融合教育这类体现教育公平与质量内涵的专项工作关注不足,难以有效激励校长投入精力系统规划与推进特殊教育工作。

二是特殊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有待细化落实。虽然市、区两级文件已提出建立质量监测体系,但尚缺乏清晰、统一的标准与权重设计。

建议:

建议借鉴杭州市上城区做法,将特殊教育工作的实绩正式纳入我区普通学校校长年度绩效考核体系。

一、明确考核内容,建立专项评价指标。对我区普通学校校长考核指标应重点涵盖:

1.融合教育氛围营造:学校是否积极营造包容支持的环境,是否定期开展融合教育理念宣传。

2.资源保障与规范使用:融合教育经费是否足额到位、使用合理;资源教室等设施是否按标准建设与管理,是否有效服务特殊需要学生;是否按要求配齐持证资源教师并发挥其作用。

3.过程实施与成效:是否认真落实“一人一案”,科学制定并实施个别化教育计划;是否承担片区融合教育中心工作,组织开展教研活动与资源辐射;学校在融合教育方面的成果(如论文、案例获奖,或工作成效获得认可)。

    二、强化结果运用,发挥激励导向作用。将普通学校校长融合教育履职情况的考核结果,与其职级晋升、评优评先、绩效奖励等直接挂钩。对在融合教育工作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校长,应给予表彰奖励,并将其成功经验加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