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衔代表:罗冬英
一、事由
越秀区作为广州市中心城区,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商业圈层成熟、人口资源密集,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承载区。当前,区内仍有部分存量物业未能充分活化利用,优质资源潜力有待进一步释放,对区域产业迭代升级与经济活力提升形成一定制约,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产权构成多元分散,统筹整合难度较大
中心城区闲置物业分布较广,涵盖核心路段与老旧小区内部资产,产权类型多元,涉及省、市、区属公有产权、私有产权、军队产权、华侨产权等,部分物业存在权属界定、历史继承等遗留问题。以大塘街道为例,经社区初步摸查,现有闲置物业约2.7万平方米、共82处,分属不同产权主体。产权分散一定程度上影响资源统筹整合,难以形成规模化、集约化利用效应。同时,部分物业设施老旧、风貌与街区整体不协调,部分物业处于历史风貌区或属于历史建筑,对城区形象与功能品质提升带来影响,区域夜间消费、业态活力有待增强,与重点商圈提升发展态势尚需更好协同,发展空间仍需拓展。
(二)政策适配有待加强,精准服务仍需完善
现行规划、消防、环保等标准在执行中,对老城区既有建筑特点、业态差异考虑不够充分,一定程度上存在“一刀切”情况,抬高了活化利用门槛。一是消防管理方面,对小型文创、精品办公、轻餐饮等低风险业态,尚未完全实现按风险等级分类施策,改造要求与成本对市场主体吸引力有限。二是环保管理方面,轻餐饮等业态在油烟排放、场地证明等方面要求较为严格,咖啡、烘焙、简餐等低污染项目审批流程偏长,住改商甚至一律不予审批,一定程度影响创业创新活力。三是改造利用方面,老旧物业审批环节较多、周期相对较长,改造成本高于新建物业,加之老城区商业租金增速放缓、投资回报率偏低,社会资本参与意愿有待进一步激发。
(三)协同机制有待健全,推进效能需持续提升
闲置物业活化涉及规划、消防、城管、市场监管、房管等多个领域,目前常态化协同联动机制仍需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政策衔接有待加强,跨领域问题协同破解力度需进一步加大。街道作为一线统筹实施单位,在跨部门协调对接中渠道与支撑抓手不足。同时,现有追责机制较为严格,干事创业容错纠错机制尚需细化完善,对基层创新探索的支持与保障力度有待提升,进一步激发干部担当作为、主动攻坚的积极性。
二、建议
为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关于“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推动老城区焕发新活力”的部署要求,落实省、市关于城市更新与存量资源盘活工作安排,统筹发展和安全,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结合越秀区老城区特色与发展定位,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建议从产权梳理、政策优化、协同联动、营商环境四个方面完善机制、凝聚合力,推动闲置物业活化利用提质增效,持续增强中心城区经济发展动能。
(一)完善产权分类台账,夯实活化利用基础
一是全面开展物业摸排梳理。建议相关单位协同推进全区闲置物业排查摸底,全面掌握位置、面积、产权性质、建筑年代、结构状况、闲置原因、适配业态等信息,按产权类型分类建立台账,明晰权属主体与管理边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搭建信息共享管理平台。推动建设区级闲置物业活化线上管理平台,实现数据动态更新、跨部门共享共用,为科学研判、精准施策提供数据支撑。三是强化存量资源整合利用。对产权复杂但利用价值较高的物业,可组建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探索权属优化、产权置换、整合利用等路径,破解资源整合难题。发挥侨务资源优势,加强政策宣传与沟通对接,引导产权主体积极参与活化利用。
(二)优化政策标准体系,提升精准施策水平
一是推行消防审批分类管理。建议借鉴南通市“分类施策+安全补偿”经验,研究制定老城区闲置物业活化消防设计指引,按业态风险等级细化管理要求。对高风险公众聚集业态严格执行规范;对小型文创、精品办公、轻餐饮等低风险业态,探索通过优化疏散、增设智能消防设施等安全保障措施,降低不必要改造成本,提升项目落地可行性。二是完善规划与业态适配政策。紧扣全区“3+3”核心产业定位,参考苏州市新型工业化行动方案业态优化思路,在符合总体规划与风貌管控前提下,支持适度优化部分区域规划用途,重点培育文创、科创、轻餐饮等业态。推动相关部门协同制定轻餐饮分级管控标准,按污染程度、能源类型、经营规模细化准入要求,明确低污染项目准入边界,优化审批服务。三是精简审批流程提升效率。梳理闲置物业活化全流程审批事项,编制清晰指引,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市场主体提供便利。
(三)健全协同联动机制,增强统筹推进效能
一是完善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建议明确主体建立常态化会商对接机制,定期研究解决物业活化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明确职责分工与协同时限,形成各司其职、高效联动的工作格局。二是优化容错激励保障机制。进一步细化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机制,明确适用情形、认定程序与免责边界,对按程序集体决策、主动探索创新、未谋取私利且出现轻微偏差的,依规依纪予以合理容错,切实打消基层顾虑,激发担当作为动力。
(四)优化营商发展环境,引导社会资本参与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与对接服务。多渠道开展闲置物业活化政策解读与推介,精准对接创业者、文创企业、品牌商家等市场主体,提升政策知晓度与吸引力。二是创新柔性服务与精准监管。推行“主动服务、靠前指导”模式,部门提前介入项目策划、改造设计等环节,提供审批、环保、安全等全流程办理指导服务,切实解决市场主体实际困难。三是健全资本参与激励机制。强化国有单位示范引领作用,明确国有单位参与闲置物业活化的激励路径,优化国企或各级财政投入扶持政策,创新资本合作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专项信贷产品,进一步激发资本参与活力,通过一处处老旧物业焕新,加快推动老城区闲置物业从“存量闲置”向“增量活力”转变,点点汇聚老城市新活力,持续塑造中心城区高质量发展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