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逐步对越秀区辖内报刊亭进行清理规范的议案(转建议,编号10)
发布时间:2026-07-08

领衔代表:陈豪轩

一、案由:

报刊亭作为特定历史时期的城市公共文化载体,设立初衷是为市民提供报刊售卖、政策宣传、公益资讯传播等公共文化服务,承担着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使命。但随着数字时代全面到来,市民获取资讯与阅读内容的渠道发生根本性转变,报刊亭的核心文化功能已持续弱化。

经调研核查,当前越秀区全辖区内报刊亭已大多偏离设立初衷,报刊售卖核心功能基本灭失,多数转型为以售卖饮料、玩具、副食为主的经营性点位,同时普遍存在占道经营阻碍通行、破坏市容景观、超范围经营屡禁不止、基层整治收效甚微等突出问题,与越秀区历史城区保护更新、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市容环境精细化管理的核心工作要求不符。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公共空间管理,优化辖区人居环境与道路通行秩序,提升核心城区市容品质,切实解决基层治理痛点,特提出本议案,建议在全区范围内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报刊亭进行逐步清理规范。

二、案据

(一)核心功能弱化,违背报刊亭设立的初衷。随着数字阅读全面普及,越秀区内绝大多数报刊亭已偏离出版物零售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法定核心主业,报刊售卖业务基本消亡,大多无常态化、规范化的出版物经营行为,普遍将经营重心转向瓶装饮料、儿童玩具、零食副食等商品售卖,丧失了公共文化服务的核心属性,背离了设立的初衷与定位。如黄花岗街道辖区内16间在册报刊亭均已偏离主业,其中广州动物园南门等城市核心文旅窗口周边的报刊亭,已无任何实质性报刊售卖业务,经营内容全部为面向游客的饮用水、儿童玩具等商品。

(二)违规问题突出,影响市容环境与公共安全。越秀区作为广州省会核心城区、历史文化名城核心区,涵盖多处全国重点红色文化地标、城市核心文旅窗口,是展现广州城市形象、彰显老城区新活力的核心片区,市容环境品质是城市建设管理的核心要求。当前全区范围内报刊亭普遍设置于人行道、景区出入口、商圈周边等城市公共空间,普遍存在占用城市慢行系统、挤占人行通道的问题,部分点位甚至影响盲道等无障碍设施的正常使用。该行为不仅破坏了辖区市容景观的整体性与美观度,与越秀区历史城区保护更新、市容环境精细化管理的工作要求严重相悖,更对市民、游客的日常通行造成直接阻碍,存在显著的交通安全隐患,辖区群众对此反映强烈,相关投诉与诉求持续存在。

(三)权责边界模糊,监督管理缺失缺位。根据《越秀区报刊亭管理办法》规定,报刊亭的设立审批、产权运维、出版物经营监管、市容管理、市场监管等分属区文旅、城管、市场监管、报刊亭运营企业等多个主体,权责交叉、多头管理问题在全区范围内普遍存在。属地街道仅承担属地管理与配合执法职责,缺乏统筹处置的法定权限与长效抓手,面对超范围经营、违规转租转包等高频违规行为,仅能采取临时性整改措施,无法从根源上破解问题,形成了“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恶性循环,大幅增加了基层治理成本,也损害了行政执法的严肃性与公信力。

(四)依法清理规范的法律依据与现实基础。一方面,全区范围内报刊亭的相关违规行为已违反多项法律法规,依法清理规范于法有据。其超范围经营行为违反《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个体工商户条例》相关规定,占道经营、破坏市容景观行为违反《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广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未经许可擅自变更经营内容的行为,也违反了《越秀区报刊亭管理办法》的明确要求。同时,根据最新政策要求,越秀区已将市容管理、占道经营相关行政处罚权下放至街道办事处,为各街道依法开展清退处置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执法权限支撑。

另一方面,清理规范报刊亭具备充足的公共服务替代基础,无公共文化服务缺位风险。随着越秀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辖区内社区书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越秀区图书馆各街道分馆等公共文化阵地已实现全覆盖,能够为市民提供更优质、更全面的出版物借阅、公益宣传、文化服务等功能,可以承接原报刊亭的公共文化服务属性,不会对市民精神文化需求造成影响,反而能够释放公共空间资源,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契合辖区群众的核心诉求。

三、建议:

为彻底解决越秀区辖区报刊亭偏离主业、违规经营等突出问题,规范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提升核心城区市容环境品质,现结合全区实际,提出以下方案建议。

(一)明确属地责任,依法依规推进清理规范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分类施策、平稳有序的工作原则,以彻底清零报刊亭违规经营问题为目标,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报刊亭专项整治行动。区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法定权责,同步做好经营主体资质处置、运营协议终止、执法协同配合、法律规范指导等相关工作,确保行动全程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全面规避法律风险。各街道办事处作为本辖区专项工作的落地实施主体,统筹负责辖区内报刊亭的底数核查、台账建立、政策宣讲、清退处置全流程工作,结合辖区实际制定针对性实施方案,精准摸清每间报刊亭的审批手续、产权归属、经营主体、运营现状、违规情形等核心信息,分类推进清理规范工作:对无合法审批手续、审批有效期届满、违规搭建改建、违规占道经营的报刊亭,依法下达整改通知,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依规予以清理,形成震慑力;对仍在审批有效期内的报刊亭,逐一督促整改超范围经营、乱摆设、乱贴挂等影响市容环境秩序的问题,确保规范经营。

(二)强化空间提质,保障公共服务供给不降档。区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做好报刊亭清理后的空间改造规划指导、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统筹保障,确保公共服务供给持续优化,充分满足市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各街道办事处针对报刊亭清理后释放的城市公共空间,结合辖区城市更新、人行道净化、无障碍环境建设、口袋公园提质等工作,统筹开展一体化规划设计与改造提升,根据点位实际优化慢行系统、补充便民服务设施、提升绿化景观,最大化释放公共空间价值,切实改善辖区人居环境与通行条件。同时,持续强化辖区内社区书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图书馆分馆等公共文化阵地建设,丰富线下出版物供给与公益阅读服务,推广数字阅读、线上公益宣传等多元化服务。

    (三)健全长效机制,巩固专项工作治理成效。区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做好报刊亭清理规范后的常态化执法协同、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等工作,推动形成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长效管理格局,全面巩固整治成效。区街联动合力做好部分报刊亭清退后经营主体思想疏导、诉求收集和就业衔接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各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网格化管理责任,将规范后的报刊亭纳入日常巡查重点范围,开展常态化、全覆盖巡查管控,建立快速响应处置机制,对新增违规占道经营、私设亭体、超范围经营等行为,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坚决杜绝问题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