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衔代表:杜剑青
案由:随着广州市乃至全国老年人人口基数的增加,老年人的法律服务需求也在不断增加,老年人最常见的法律服务需求包括赡养问题、婚姻问题、继承问题、析产问题、家暴问题、上当受骗问题、再就业问题以及社会保障问题等。很多老年人在面对一些日常的法律问题的时候,他们经常不知道通过什么途径获得帮助,或者因为行动不便无法到相关部门寻求法律帮助,亦或者缺乏经济能力去聘请相关专业人员提供服务,这将导致老年人的权益受到侵害之后,从法律上无法得到应有的救济。
案据:随着人口老龄化的日益加剧,老年人法律服务需求的类型、深度、广度逐年在发生一些变化,虽然老年人的法律服务需求在不断增长,但目前专门针对老年人的公益法律服务措施并不完善,包括缺乏专门的老年人法律服务公益机构、缺乏专门的公益性法律渠道以及缺乏专门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援助人员。
在老年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或者在老年人需要获得一些法律服务的时候,他们经常会因为没有公益性法律援助的渠道而获得相应的法律服务,甚至是在自身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也无法及时获得法律的保护和救济。
建议:为了满足老年人的法律服务需求,积极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让老年人真正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一是建议依托现有的市区公共法律服务机构,设置老年人公益法律服务专窗,提供老年人日常所需的法律服务,切实解决老年人最关心、最关注以及最现实的法律问题;二是建议将老年人法律服务纳入社区法律顾问的重点服务和考核项目,中标的律师事务所指派专业过硬、善于与老年人沟通的法律人员作为社区法律顾问,定期在社区坐值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实行预约上门服务,切实解决老年人所面临的法律问题,让老年人在法律上也实现“老有所依”;三是建议加强以社区为单位的普法活动,针对老年人可能常见的法律问题,印制法律服务手册,及时普及有关法律知识,让老年人尽量避免受到非法侵害;四是建议有关部门出台相关的激励措施,鼓励社会组织与律师事务所合作,积极参与到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公益活动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