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挥粤港联营律师事务所优势,吸引更多大湾区律师在我区聚集执业的建议(编号22)
发布时间:2025-04-16

代表:王静

案由:近年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不断加速,区域经济一体化和跨境合作日益深化。2022年6月6日国务院发布《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以下简称《南沙方案》),要求加快广州南沙粤港澳重大合作平台建设,是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战略部署,是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推动创新发展、打造优质生活圈的重要举措。

然而,随着跨境商事活动的频繁,涉港澳商事纠纷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对高效、专业、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提出了迫切需求。与此同时,粤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服务领域的重要力量,其在促进大湾区法律服务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方面拥有独特优势。因此,完善涉港澳商事多元解纷机制,充分发挥粤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的作用,吸引更多大湾区律师在我区聚集执业,对于提升我区法律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大湾区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案据:广州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大战略机遇、聚焦《南沙方案》落地落实,加快推进广州湾区中央法务区建设,推动出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律服务工作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决定》《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法规,持续为粤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目前广州已有5家联营所(含一家分所),分布在南沙区、天河区、越秀区和白云区。南沙区立足《南沙方案》大力推出一系列“筑巢引凤”扶持政策,成为广州联营所数量最多、发展势头最快的地区。粤港澳三地律所合伙联营机制有效整合内地资源与香港、澳门的律师资源,形成三地“一站式”跨境法律服务合作的新格局。

建议:

1. 完善涉港澳商事多元解纷机制

目前,我区涉港澳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仍存在一些不足,如调解、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尚不完善,导致纠纷处理效率低下、成本高昂。此外,跨境法律服务规则衔接不足,导致跨境法律服务难以顺利开展。为提升我区涉港澳商事纠纷解决效率和质量,建议进一步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加强调解、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的建设和推广,为涉港澳商事纠纷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低成本的解决途径;二是推动跨境法律服务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加强三地法律服务机构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法律服务品牌;三是建立涉港澳商事纠纷案例库和专家库,为纠纷解决提供有力支持。

2. 鼓励和支持粤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发展

虽然粤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在促进大湾区法律服务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方面具有独特优势,但目前我区粤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数量较少(仅有一家),发展不充分。这导致我区法律服务市场缺乏高端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难以满足跨境商事活动的需求。为推动我区法律服务市场的繁荣和发展,建议鼓励和支持粤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为粤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提供租金优惠的办公用房,为粤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提供更多的发展空间和机会;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和推广,提高粤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在我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三是加强与香港、澳门律师协会等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粤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的发展。

3. 优化大湾区律师聚集执业环境

为吸引更多大湾区律师在我区聚集执业,建议优化我区法律服务市场环境。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出台更加优惠的政策措施,如提供税收减免、住房补贴等,降低大湾区律师在我区的执业成本;二是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为大湾区律师提供更多的职业发展机会和培训资源;三是加强与相关行业协会、组织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我区法律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

4. 加强法律人才培养和引进

为提升我区法律服务水平,建议加强法律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加强法学院校建设和配套机构的引入,为国际商事仲裁、调解、争议解决领域培养更多优秀的涉外法律人才;二是采取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优秀法律人才前来就业,尤其是港澳地区的青年法律人才,进一步提升我区在该领域的人才优势;三是加强与国际法律组织、仲裁机构等的合作与交流,了解国际仲裁和商事法律实务的最新动态,提升我区法律服务人员的国际视野和专业素养。

    综上所述,完善涉港澳商事多元解纷机制、发挥粤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优势、吸引更多大湾区律师在我区聚集执业,对于提升我区法律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大湾区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建议我区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和制度保障,加强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我区法律服务市场的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