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衔代表:徐松
一、事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的宗旨是“为了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审判活动、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方面已经得到落实。但随着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的公平正义期待增加,自媒体式的司法审判结果的影响扩大,如何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如何进一步深入挖掘和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是值得关注的问题。
从人民陪审员担任条件分析,“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是准入条件之一,人民法院应当给予信任并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判决社会面评价方面的作用。部分引发社会普遍批评的负面判例,本质上对大众的公平正义期待缺乏了解,严重者是严重脱离社会实际,通过人民陪审员的“公民视角”评估,可以有效防止过于激进的判决。
从人民陪审员的结构分析,除了部分公务人员和法律职业人员外均可担任,人民陪审员分布在各个行业,各有专业特长。诉讼案件正是在不同行业和人群中产生的纠纷所致。因此,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本专业和本群体中的知识和信息优势,协助法官更快速、准确的掌握专业领域和特定群体的背景信息,有助于精准审理和判决。
从人民陪审员的参与程度分析,部分人民陪审员在庭审前未能及时阅卷,导致庭审中对基本信息了解不足,影响参与和作用发挥。
二、建议:
(一)建立人民陪审员判决社会影响初评估制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公民视角”,对判决可能发生社会批评和反弹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反思审理事实、法律适用和价值引导是否存在偏差,防止极端判决引发舆情,损害司法权威。
(二)建立人民陪审员专业和群体分类库。探索根据诉讼案件类型与人民陪审员的匹配度的抽选制度,以更好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协助作用。
(三)落实人民陪审员阅卷保障。让人民陪审员在庭审前了解案件审理的基本和重点信息,以便于人民陪审员快速跟上陪审节奏,有效发挥陪审作用,并更好地进行社会影响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