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衔代表:戴蓉
事由: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特殊教育,从党的十八大提出“支持特殊教育”、党的十九大提出“办好特殊教育”到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特殊教育普惠发展”,特殊教育发展内涵逐步深化,要求逐步提高,先后出台系列特殊教育法律法规和指导性文件;其中,2014年起,为全面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等七部委连续出台《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系列“提升计划”成为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的提速器。
我区作为广东省首个教育强区、全市首个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始终坚持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高度重视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围绕特殊教育高质量融合发展目标,成立“越秀区特殊教育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相继出台越秀区第一、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残疾儿童少年及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的受教育权利日益得到保障、受教育质量稳步提高;但是由于政策宣传不到位,缺乏实施细则及监督督导机制,残疾儿童少年及特殊教育需要学生对于政策的获得感还不是很强,政策叠加效应对他们实际帮助仍有落差,如:
一、未严格落实有关实施细则要求,配备足够特殊教育师资力量。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随班就读工作管理,提高随班就读工作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广东省教育厅等八部门2020年印发《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每个随班就读资源教室至少要设专职资源教师1名,并根据学校随班就读学生的数量适当增加专职或兼职资源教师”,但目前我区全区建立资源教室共34间,而专职资源教师仅9名,与政策要求差距较大。
二、特殊教育质量监测体系不完善、存在政策效能不高的现象。资源教室和特教班的建设经费是以区设立特殊教育专项经费投入为主,获得财政专项经费投入的学校有义务向社会进行信息公开,但目前该资源信息未能让残疾儿童少年及特殊教育需要学生家庭便利获取,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发生以下情形:一方面残障儿童家长找不到适合孩子入学的学校;另一方面具备上述资源的学校招不到残障儿童入学,资源和设备闲置,造成浪费。其次,由于缺乏科学系统的监测评估机制,资源教室效能并没有得到有效发挥,通过对我区部分处于教育阶段的残障儿童家长访谈发现,仍有一定比例的残障儿童遭遇歧视和不公平对待或遇到困难无人帮助而“随班就座”。
建议:
一、建立健全我区特殊教育政策宣传传导机制。首先,建立政策制定部门宣传和解读制度,把政策制定部门作为扩大政策知晓度的第一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共同配合,开展政策宣传和政策解读。其次,建立特殊教育政策统一公开和推送机制,整合政府各部门现有的网站、客户端、微信端,建立政策信息汇总机制,实现政策服务在一个平台上就能看到、看懂。三是充分发挥好社会组织的“中介”作用,通过引导社区社会组织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和情况反馈。
二、建立健全特殊教育政策督导评价机制。依托我区成立的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平台,整合高校、科研院所和第三方评估机构等专业力量,建立健全我区特殊教育工作质量监测机制,将特殊教育政策落实质量评价结果作为对学校奖惩、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和考核校长的重要依据。
三、加快健全特殊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工作机制。要结合《广州市特殊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工作管理办法》,加快制定我区《特殊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工作细则》,包括开展残疾学生评估及教育鉴定与安置、不同生态环境中学生特殊需求支持的咨询建议与指导、教师与家长专业能力提升、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政策建议推进、特殊儿童教育维权等具体实施细则指引,并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