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活校园周边公有闲置、低效物业扩大教育用地促进越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议案(转建议,编号01)
发布时间:2024-04-08

提议案人: 彭玉光等18名代表

议案内容: 

      

越秀自古“崇文重教”,文化底蕴深厚,区内名校名园众多。越秀区委、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教育事业,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教育优先”理念全力打造“学在越秀”品牌,坚持改革创新,加大教育投入,提升教育质量。越秀区先后被评为全国区域教育发展特色示范区、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应用示范区、全国阳光体育先进区、全国科技体育传统校示范区、全省首批“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等称号。

“十四五”期间,越秀区将立足国家中心城市核心区的定位,紧紧围绕区域打造“湾区创新枢纽、都会产业高地、美好生活样板”的目标愿景,打造与“老城市新活力创新发展示范区”相匹配的越秀教育新体系,实现新时代越秀基础教育更高质量、高水平的优质均衡发展,区域教育综合实力、均衡水平和整体竞争力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携手港澳、放眼全球的区域教育对外开放合作形成新格局。

越秀区学校位于老城区,普遍存在校园面积不足的情况,生均占地面积达不到《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标准(试行)》。当今及未来一段时期,越秀教育将面临学龄人口进一步增加,与学校教育用地不足的问题日趋严峻,很多学校只能把专用场室改建成课室。在一定程度制约着越秀教育进一步高质量发展。与此同时,不少学校校园周边存在公有闲置、低效物业,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

《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标准(试行)》第二章 办学条件第三条 学校有独立的校园。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小学不低于18平方米,初中不低于23平方米。市中心城区小学不低于9.4平方米,初中不低于10.1平方米。

东川路小学建校于1905年,现有南北两个校区,北校区位于东川路47号,南校区位于元运街12号。校园总占地面积4521平方米,学生1498人,生均占地面积约3.02平方米,距离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标准中生均占地面积要求差距很大。

校园周边有两处公有物业:一是东川路49号有一栋共有物业,现有广州市房管局委托越秀区房管局管理。首层及二楼东边为经租产,建筑面积338.2435平方米;二楼西边及三楼为公产,建筑面积303.4357平方米;四、五层为公产,建筑面积291.60平方米。目前该物业空置多年。二是广州风行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物业【云海通津7号】,原为旧厂房,全部为低矮楼房,现出租为小宾馆和超市,资源利用率不高。

第十六中学东华实验学校创办于1958年,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东华西路海月西街5号。校园总占地面积5929平方米,学生992人,生均占地面积约5.98平方米。距离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标准中生均占地面积要求差距很大。

校园周边海月西街地块有2043平方米空地,属于广州海月置业有限公司与第十六中学东华实验学校(原40中)重叠用地,存在争议,目前该地块空置。

综上,越秀虽地属老城区,土地资源稀缺,办学条件受限制,但在一些校园周边,仍存在着空置或低效利用的公有物业或者地块,应该调整进教育资源使用,得到更好的综合利用,推动越秀教育高质量发展。

      建议

为缓解学校用地面积紧张,提高公有闲置、低效物业的利用价值,提出建议如下:

一、越秀区房屋管理局把东川路49号物业使用权移交东川路小学使用,从而扩大办学面积。

二、通过区政府与市国资委协调,把广州风行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物业【云海通津7号】置换给东川路小学使用,从而扩大办学面积。

三、对以上物业进行重建,提高地块的利用率,增加东川路小学教学场地面积。

四、由区房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越秀区分局等相关部门,明确海月西街地块权属,并协调给第十六中学东华实验学校使用,扩大办学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