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衔代表:张志雄
一、事由
无障碍设施是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孕妇、婴幼儿等特殊群体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基础,是衡量城市文明程度和治理水平的关键指标。随着我区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以及社会对特殊群体权益保障重视程度的提升,完善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已成为民生改善的迫切需求和辖区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虽取得一定进展,但仍存在诸多突出问题:部分新建项目未充分考虑无障碍需求,规划设计缺乏系统性;既有设施维护不到位,存在损坏、闲置或被占用等情况;不同部门间职责划分不清晰,规划、建设、验收、管理等环节缺乏有效衔接;部分设施标准不统一,实用性、连贯性不足,难以形成完整的无障碍通行体系。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特殊群体的出行便利和生活质量,也制约了辖区功能的完善和文明形象的提升。因此,在区政府规划报建阶段统筹推进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明确职能部门责任,健全全流程管理机制,对于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提升辖区治理效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我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推进老城区焕发新活力的重要举措。
国家高度重视无障碍环境建设,先后出台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明确要求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投入使用。近年来,省、市也相继印发相关实施意见,对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和管理提出具体要求,为我区统筹推进此项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依据。我区作为城市核心区,人口密度高、特殊群体数量集中,商场超市、公园景区、学校医院、政务服务大厅、交通站点等公共场所人流量大,对无障碍设施的需求尤为迫切。目前,我区部分重点场所已初步完善无障碍通道、无障碍卫生间等设施,但从全域范围来看,由于缺乏统筹规划和明确的责任分工,无障碍设施建设仍存在碎片化、不规范等问题,既有设施改造滞后,新建项目落实不到位,与特殊群体的实际需求存在较大差距。实践证明,通过区政府统筹规划、明确部门职责、强化全流程监管,能够有效破解无障碍设施建设滞后、管理缺位等难题。国内先进城区的经验显示,通过建立规划、住建、民政、残联等多部门协同机制,在项目规划报建阶段严格审核无障碍设施方案,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监督检查,在验收环节实行专项把关,可显著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质量和使用效率,为我区提供了可借鉴的实践路径。
二、建议
一、强化统筹规划,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刚性要求
一是建议区政府在编制辖区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以及商业、文旅、交通等专项规划时,明确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总体目标、布局原则和建设标准,确保无障碍设施与辖区城市更新、项目建设同步推进。二是在全区各类公共场所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规划报建阶段,将无障碍设施设计方案作为必备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明确要求无障碍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未达到无障碍设计标准的项目不予核发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是梳理全区既有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现状,制定专项改造计划,重点对交通枢纽、商场超市、公园景区、学校医院、政务服务大厅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无障碍通道、电梯、卫生间、标识系统等进行改造升级,逐步补齐历史短板。
二、明确职能分工,建立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
一是明确各职能部门责任:区规划部门负责在规划编制和项目审批中落实无障碍设施规划要求;区住建部门负责监督项目建设过程中无障碍设施的施工质量,组织专项验收;区民政部门牵头协调无障碍设施建设相关工作,会区同残联等部门了解特殊群体需求;区残联负责收集反馈特殊群体对无障碍设施的意见建议,参与规划、验收等环节;区城管、交通、文旅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二是建立区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区政府牵头,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形成“规划有要求、建设有标准、验收有把关、管理有责任”的全链条工作格局。
三、完善标准规范,提升设施建设实用性和科学性
一是结合我区老城区特点和实际需求,细化辖区无障碍设施建设实施细则,明确不同类型公共场所(如老旧小区配套设施、小型商业综合体、社区医院、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等)无障碍设施的配置要求、设计规范和技术参数,增强标准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注重无障碍设施的实用性和连贯性,推动无障碍通道、电梯、卫生间、停车位等设施形成完整体系,避免“断头路”、“孤立设施”等问题;兼顾不同特殊群体的需求,考虑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婴幼儿等的使用特点,优化设施设计。
四、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一是加强对项目规划、建设、验收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将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纳入工程质量监督范围,对未按要求建设无障碍设施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予通过验收,不得投入使用。二是建立健全无障碍设施日常管理和维护机制,明确管理责任主体,定期开展设施巡查和维护,及时修复损坏、闲置的设施,严厉查处占用、破坏无障碍设施的行为,确保设施正常使用。三是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设立投诉热线、网络举报平台等,鼓励公众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中的问题进行监督举报,对相关投诉举报及时处理并反馈。
五、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一是通过社区公告、新媒体宣传、公益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无障碍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提高辖区企业、商户和居民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二是倡导文明使用无障碍设施的理念,引导公众自觉爱护无障碍设施,杜绝占用、损坏等行为,鼓励辖区单位、社会组织参与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维护,营造尊重、关爱特殊群体,共同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综上所述,统筹推进辖区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明确职能部门责任,是保障特殊群体权益、提升辖区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建议区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当前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我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建设更加包容宜居、治理高效的现代化核心城区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