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桑晓龙、莫伟琼辞去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2-07-15

 (2022年7月14日广州市越秀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越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桑晓龙、莫伟琼关于辞去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决定接受桑晓龙、莫伟琼辞去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