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马晓丹等3人辞去广州市越秀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2-05-20

(2022年5月16日广州市越秀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广州市越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马晓丹、李国峰、邹崎发等3人提出的辞职申请和越秀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经广州市越秀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马晓丹、李国峰、邹崎发等3人辞去广州市越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他们的代表资格终止。李国峰的广州市越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