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静辞去广州市越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2-03-03

(2022年2月28日广州市越秀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广州市越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王静本人提出的辞职请求,经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王静辞去广州市越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下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