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王勇等辞去越秀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2-03-03

(2022年2月28日广州市越秀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越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王勇、王晖、龙志华、朱志、安关峰、邹连文、邹畅、林浩添、金茜、洪岳雄、曹阳、彭娅、韩志鸿、曾广波、蔡永忠等15人提出的辞职申请和越秀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经越秀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王勇、王晖、龙志华、朱志、安关峰、邹连文、邹畅、林浩添、金茜、洪岳雄、曹阳、彭娅、韩志鸿、曾广波、蔡永忠等15人辞去越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他们的代表资格终止。曾广波的广州市越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安关峰的广州市越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城市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