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越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12-27

20211223日广州市越秀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广州市越秀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1月4日至6日召开越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会期2.5天(含预备会议)。会议的建议议程是:

       选举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