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越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01-18

(2021年1月14日广州市越秀区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一次会议通过)

 

广州市越秀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2月2日至4日召开越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会期2.5天(含预备会议)。会议的建议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越秀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越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三、审查越秀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四、审查越秀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1年预算草案;

五、听取和审议越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越秀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对越秀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2020年度工作开展满意度测评;

九、对越秀区人民政府2021年民生实事项目进行票决;

十、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