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张志新等2人辞去越秀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0-04-21

(2020年4月17日广州市越秀区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越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张志新、谢丽芳等2人提出的辞职申请和越秀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经越秀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张志新、谢丽芳2人辞去越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他们的代表资格终止。

根据选举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谢丽芳的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职务也相应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