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王小丽等辞去越秀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0-01-07

(2019年12月31日广州市越秀区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越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王小丽、王葵霞、张雅丽、陈晓丹、陈健洪、陈灏、胡献忠、谢池锦、赖志鸿等9人提出的辞职申请和越秀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经越秀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王小丽、王葵霞、张雅丽、陈晓丹、陈健洪、陈灏、胡献忠、谢池锦、赖志鸿等9人辞去越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他们的代表资格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