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陆原辞去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9-12-27

 (2019年12月25日越秀区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越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根据陆原关于辞去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决定接受陆原辞去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