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万必能等2人辞去越秀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9-11-19

(2019年11月19日广州市越秀区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越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万必能、曾志球提出的辞职申请和越秀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经越秀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万必能、曾志球2人辞去越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他们的代表资格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