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肖逢春任职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9-08-26

(2019年8月20日广州市越秀区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越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区政府的提请报告,经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任命肖逢春为越秀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并报下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