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8日广州市越秀区第十五届
人大常委会第六十四次会议通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广州市越秀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成立越秀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委员会(简称区选举委员会)。任命以下人员为区选举委员会成员:
主 任:叶新兰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
副主任:邱少民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叶三方 区法院院长
邱 灵 区检察院检察长
委 员:张文胜 副区长、区政府办主任
廖持亮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区预防腐败局)局长
何 巍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崔 晓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宋晓风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宗局局长
刘 丹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委维稳办主任
徐卉瑜 区财政局党委书记、局长
刘惠娴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社局党委书记、局长
张雅丽 区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
张文扬 区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林 民 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
欧少虹 区总工会调研员
谭宇明 区妇联副主席
符玉君 团区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