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主任(扩大)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下午14:30时在区机关办公大楼803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孔祥虎主持会议。
会议讨论了人事任免事项,听取了区委组织部、区人大常委会、区法院、区检察院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情况说明,同意提请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会议讨论了区人大财经委对越秀区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听取了区人大财经委的情况说明。会议同意财经委的初审意见,同意提请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会议讨论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实施《广东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人大社会委的情况说明。会议同意该报告,同意提请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会议讨论了越秀区2023年“三保”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财政局所作的情况说明。会议原则同意该报告。
会议讨论了区政府办关于报送越秀区2023年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计划的报告,听取了区发改局所作的情况说明。会议决定将报告予以备案,并在下次常委会会议上向常委会组成人员通报。
会议讨论了区政府办关于报送越秀工商联大厦(区工商联持有产权部分)报废处置的报告,听取了区工商联所作的情况说明。会议决定将报告予以备案,并在下次常委会会议上向常委会组成人员通报。
会议讨论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的报告,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的情况说明。会议同意该报告,同意提请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会议讨论了《广州市越秀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工作要点(送审稿)》《广州市越秀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监督工作计划(送审稿)》《广州市越秀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计划(送审稿)》,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说明。会议原则通过以上文件。
会议讨论了《广州市越秀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代表工作安排意见(送审稿)》,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的说明。会议原则通过该意见。
会议讨论了《越秀区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监督方案(送审稿)》,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的说明。会议原则通过该方案。
会议讨论确定了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日期及其建议议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