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人大常委会对《关于广州市越秀区2022年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23-01-09

2022年12月30日,广州市越秀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陈伟雄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广州市越秀区2022年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本次预算调整分为一般公共预算调整和政府基金预算调整两部分:一是调减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亿元,同时相应调减项目支出2亿元,调整后年度预算总收支为151.41亿元;二是调减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51亿元,同时相应调减政府性基金总支出2.51亿元,调整后政府性基金总收支为7.62亿元。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在新冠疫情、经济下行和留抵退税等多重压力下,区政府和财政部门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各项惠企惠民政策和纾困政策,大力扶持实体经济发展,足额保障基层“三保”等刚性支出需要,预算调整安排符合预算法规定和我区实际情况,预算调整方案总体可行。

会议同意区人大财经委提出的《关于广州市越秀区2022年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初审意见》,决定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越秀区2022年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

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意见:

一是要坚持目标不放松,全力以赴抓收入,集中财力保重点,进一步加强对预算调整资金的监管,使预算调整方案达到最佳状态,力争实现最好结果。

二是要牢固树立预算法定意识,严格控制预算调剂。要加强对预算执行进度的动态管理和跟踪问效,强化项目管理,对延缓、暂停实施或实施内容减少的项目要及时收回相应资金,经法定程序统筹安排用于其他重点支出,避免资金闲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要加强宏观政策研究和经济形势研判,提前规划统筹、认真安排好2023年财政预算,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在稳经济、促增长方面的积极作用,着力保持区域经济运行和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