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5日在广州市越秀区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上
越秀区财政局局长 陆伟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现将越秀区2019年第三次预算调整方案向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如下:
根据中央、省、市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管理,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相关规定,为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我局进一步梳理财政存量资金,综合考虑我区实际需要,拟定了预算调整方案。本次预算调整的资金重点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1.收入计划调整。
增加其他土地出让收入100000万元,主要是推动越秀区城区发展合作开发资金收入。
2.支出计划调整。
增加调出资金100000万元,全额用于补充一般公共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一)资金来源。
本次预算调整可统筹安排的财政资金共计184500万元:
1.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24500万元。
2.市财政给予我区一次性专项补助30000万元。
3.通过清算市区结算项目增加转移支付资金30000万元。
4.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100000万元。
(二)项目安排建议。
1.根据2018年7月-2019年12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额清算结果,我区需上解养老保险差额144913万元,减除年初预算预留的部分,此次建议追加安排上解资金95000万元。
2.安排人员政策性待遇资金补差及相应增加的住房公积金等共89500万元。
上述项目合计184500万元。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