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越秀区2018年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8-12-27

——2018年12月18日在广州市越秀区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广州市越秀区财政局局长   徐卉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现将越秀区2018年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向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如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区进一步加大项目资金及专户资金统筹力度,结合区本级新增项目实际需求,现将今年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调整为财政专户管理,相应调出资金46186万元补充一般公共预算,同时统筹部分支出进度未达到要求的各类资金25000万元,共71186万元。

  二、资金安排建议

  (一)“保障民生运转”投入67304万元。

  包括教育系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落实政策性增资项目差额61300万元,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救助提标增加补助额2344万元,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缺口1000万元。公安辅警经费缺口1200万元,追加对口帮扶贵州省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1460万元。

  (二)“强化基层管理服务”投入3882万元。

  主要包括清算街道出租屋管理经费1184万元、追加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合同尾款等共890万元;社区微改造本级配套资金645万元,以及清算基层精神卫生经费、少儿图书馆合同款、海月东房屋征收补偿款等共1163万元。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