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4-20

负责对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报告;承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交付审议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的议案和办理的代表建议、批评、意见,以及受理人民群众对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问题的申诉、检举、控告和对有关部门的来信来访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对上级人大征求意见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草案,组织代表和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