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4-20

负责对城市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报告;承办区人大及常委会交付审议的城市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议案和办理代表建议、批评、意见,以及受理人民群众对城市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问题的申诉、检举、控告和有关问题的来信来访的工作;负责对城市建设规划及其实施方面的工作以及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上级人大征求有关法律、法规的草案,组织代表和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