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7日广州市越秀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主任会议通过)
越秀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全部工作的重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依法讨论决定关系本行政区域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提高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把根本政治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常委会2023年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计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越秀区2022年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草案)。
拟安排在9月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联系。
二、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越秀区2024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安排情况的报告。
拟安排在2024年1月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联系、办公室配合。
三、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越秀区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本议题和上会时间根据区政府的提请而定。有关准备工作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联系。
除上述议题外,根据区委的交办及区“一府一委两院”的提请,可调整或增加重大事项工作项目。拟提请人大讨论决定、听取审议、备案的重大事项,由相关工委研究处理,并根据实际需要提请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