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监督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2-04-14

(2022年4月11日广州市越秀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主任会议通过)

 

越秀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监督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督促和支持“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行职责,为越秀加快全面建成广州“老城市新活力创新发展示范区”、努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勇当排头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常委会2022年监督工作计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9项)

(一)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拟安排在5月常委会第9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城市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联系。

(二)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办理《关于用更优营商环境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议案》实施方案的报告。

拟安排在5月常委会第9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牵头,相关工作委员会配合。

(三)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拟安排5月常委会第9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联系。

(四)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拟安排在7月常委会第10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办公室负责联系。

(五)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推进街道综合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拟安排在9月常委会第12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联系。

(六)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推进基础教育“双减”工作情况报告。

拟安排在10月常委会第13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联系。

(七)听取和审议区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

拟安排在11月常委会第14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具体专项在征求有关机关意见并报区委审核后确定。有关准备工作由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联系。

(八)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拟安排在12月常委会第15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联系。

(九)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落实办理《关于用更优营商环境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议案》实施方案情况的报告。

拟安排在2023年1月常委会第16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牵头,相关工作委员会配合。

二、专题视察监督(6项)

(一)对区推进支持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专项工作开展专题视察。

拟安排在4月至5月进行视察。有关准备工作由华侨外事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负责联系。

(二)对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视察。

拟安排在6月进行视察。有关准备工作由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联系。

(三)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视察。

拟安排在6月至9月进行视察。有关准备工作由城市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联系。

(四)对创建宗教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情况开展专题视察。

拟安排在9月至10月进行视察。有关准备工作由华侨外事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负责联系。

(五)组织市人大代表越秀区联组会前视察。

拟安排在12月进行视察。有关准备工作由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负责联系。

(六)组织区人大代表会前视察活动(各街道联组分别组织)、各工委会前视察活动。

拟安排在2023年1月进行视察。有关准备工作由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负责联系。

三、专题调研监督(5项)

(一)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完善机制提升消防监管及应急能力的专题调研报告。

拟安排在7月常委会第10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联系。

(二)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充分发挥我区各行业商会的组织优势、促进我区内需提质计划实施的专题调研报告。

拟安排在7月常委会第10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联系。

(三)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衔接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

拟安排在7月常委会第10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联系。

(四)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越秀区外国人服务管理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

拟安排在8月常委会第11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华侨外事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负责联系。

(五)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越秀区老旧社区“微改造”工作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

拟安排在10月常委会第13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城市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联系。

四、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等报告(8项)

(一)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涉及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拟安排在4月常委会第8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二)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工作情况的报告。

拟安排在5月常委会第9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三)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9-2021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拟安排在7月常委会第10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四)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越秀区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拟安排在8月常委会第11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五)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越秀区2022年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报告。

拟安排在8月常委会第11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六)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越秀区2021年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草案)。

拟安排在9月常委会第12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七)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越秀区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拟安排在9月常委会第12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八)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1年度越秀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关于2021年度越秀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拟安排在10月常委会第13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以上报告的有关准备工作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联系。

五、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2项)

(一)对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情况进行检查。

执法检查拟安排在7月进行,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7月常委会第10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组织和落实。

(二)对实施《广州市绿化条例》情况进行检查。

执法检查拟安排在10月至11月进行,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11月常委会第14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城市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和落实。

六、委托专门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相关工作报告(2项)

(一)委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听取和审议区法院涉外案件审判工作情况报告。

拟安排在7月常委会第10次会议上审阅。有关准备工作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联系。

(二)委托社会建设委员会听取和审议区退役军人权益保障工作情况报告。

拟安排在9月常委会第12次会议上审阅。有关准备工作由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联系。

受委托的专门委员会对上述议题形成审议意见,报常委会主任会议审核后,提请常委会会议审阅,在汇总整理审阅意见后,由办公室将审议意见印发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七、跟踪监督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和决议的落实情况(3项)

(一)跟踪监督2021年度区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对财政收支审计中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拟安排在11月进行,有关工作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落实。

(二)跟踪监督区政府关于落实办理《关于大力发展生命健康产业的议案》实施方案的工作推进情况。

拟安排在11月进行,有关工作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落实。

(三)跟踪监督区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执法检查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拟根据疫情防控最新形势进行,有关工作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落实。

八、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2项)

进一步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水平和备案审查质量,增强纠错刚性和力度,着力提高监督实效,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根据工作实际,选取1至2件规范性文件进行重点审查。听取和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拟安排在11月常委会第14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落实。

九、监督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10项)

由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成立10个项目监督组,及时与区政府有关责任部门联系,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动态监督,监督工作由各项目监督组进行组织。拟安排在2023年1月常委会第16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民生实事项目2022年完成情况和2023年安排的报告,并对2022年度区十件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十、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情况(1项)

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决议。

拟安排在5月常委会第9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