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代表工作安排意见
发布时间:2020-10-08

(2020年6月24日广州市越秀区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0年,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好职能作用,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区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更好发挥代表作用,创新代表工作方式方法,提升服务保障代表履职水平,以改革开放再出发的新担当新作为推进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把越秀建成广州“老城市新活力创新发展示范区”和在省市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中勇当排头兵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加强代表思想政治作风纪律建设

(一)加强代表思想政治建设。加强代表思想政治建设,提高代表履职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代表的政治观念、法治观念、群众观念教育,引导代表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履职尽责,充分发挥主体作用。

(二)加强代表作风纪律建设。教育引导代表珍视代表身份,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宪法法律,依法履行代表职务;正确处理从事个人职业活动与执行代表职务的关系。依法受理人民群众对代表的反映和投诉,并及时核查处理。

二、统筹安排闭会期间各类代表活动

(三)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视察、专题调研活动。根据2020年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区人大常委会将开展“水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区涉外涉侨企业发展情况”“区政府‘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花果山超高清视频产业特色小镇建设情况”等4项专题视察活动;开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情况”“红色文化传承弘扬示范区建设情况”“沙河涌(越秀段)水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区开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区司法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等5项专题调研活动。常委会及相关工委要有计划地组织好代表参与各项专题视察调研活动,充分吸纳代表的意见建议,形成相关视察调研专题报告。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安排意见,区人大常委会拟于第四季度组织越秀区联组的市人大代表开展会前专题集中视察,以及对市部门预算、市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前期调研和预审。

(四)指导人大街道工委开展代表联组活动。指导人大街道工委制定代表联组年度活动计划,丰富活动内容,拓展活动形式,增强活动实效;指导人大街道工委围绕区、街中心工作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视察调研活动,做好代表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指导人大街道工委开展好人大代表进社区活动,不断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每位代表每年参加代表进社区活动不少于2次;指导人大街道工委组织代表开展会前集中视察活动,为代表在大会期间提出议案建议和审议相关工作报告做好准备。

(五)规范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活动。统筹协调、合理安排、规范有序地组织辖区内的全国、省、市、区四级人大代表参加闭会期间各次活动,让更多代表参与社会建设各项工作,为推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六)不断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途径。根据2020年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听取和审议“区政府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报告”“办理《关于加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水平的议案》实施方案的报告”“依法行政专项工作报告、落实办理《关于加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水平的议案》实施方案情况的报告”“一府两院”2020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区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等9个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等报告9项;委托专门委员会听取和审议“区政府禁毒工作报告”“海珠广场环境品质提升工作报告”“区政府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情况报告”等3个专项工作报告;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以及对区信访局、区金融工作局开展年度工作评议等。常委会及相关工委要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参与各项工作,充分吸纳代表合理意见和建议,着力增强监督实效。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制度,每次会议邀请4名代表列席;各专门委员会要根据工作需要,适当邀请代表列席本委有关会议。

(七)深度参与“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今年是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全国、省、市、县、镇五级人大代表集中开展“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的第三年,区人大常委会将按照省、市人大的部署要求,制定相关活动方案,明确活动主题,组织辖区内的四级人大代表开展调研、视察、接待群众等主题活动,形成代表联动履职的规模效应,推动有关问题有效解决。

三、加强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选民群众的联系

(八)密切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积极参加代表联组活动,并围绕常委会重点工作和议案建议办理,与固定联系的区人大代表保持制度化、经常性工作联系,同时认真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要有计划、有重点地走访代表,介绍我区人大常委会和本部门的工作情况,积极邀请代表座谈,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办理情况予以反馈。

(九)加强代表与选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和代表联络点的作用,促进代表积极有效联系社区群众。通过各级代表反映选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基层和群众生产生活中反映问题的解决。引导、支持代表通过市人大网上联络站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履职的水平和实效。

四、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增强代表履职意识

(十)组织好代表参加履职培训。根据市人大常委会计划安排,组织市人大代表参加省、市人大代表联合培训班和“羊城代表学堂”等系列讲座,并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加大线上培训力度,组织区人大代表进行线上培训。组织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专委会成员参加常委会组织的法律专题学习。指导各街道工委制定培训计划,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十一)强化代表履职激励约束机制。通过纸质媒体、人大网站,加强对代表履职、代表工作先进典型的宣传,展现人大代表的履职风采,充分发挥优秀人大代表的表率作用。认真总结评选履职积极代表、优秀代表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的做法和经验,更好地发挥其示范、引领和带动效应。建立完善代表履职档案,适当范围内公布履职情况,增强代表履职意识;拟于第四季度安排部分越秀区联组的市代表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履职报告;指导人大街道工委落实好区人大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相关工作。

(十二)依法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代表资格变动情况,做好办理个别市、区代表辞职的工作,组织开展补选并做好当选代表的资格审查工作。

五、提高代表议案建议提出和办理质量

(十三)提高代表议案建议质量。积极向代表通报“一府两院”工作情况,帮助代表与“一府两院”工作部门加强联系,协助代表就相关问题开展咨询、调研,引导代表增进对基层工作和选民群众的了解,使代表更好知情知政,掌握民情民意,为代表提出既能准确反映社情民意,又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高质量的议案建议提供保障。

(十四)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强化对代表议案审议和办理工作的跟踪督办,认真抓好代表议案的审议结果或处理意见的落实,实现议案办理工作水平再提升。加强代表建议的跟踪督办,坚持工委领办建议制度,落实工委责任,通过定期召开办理情况汇报会、现场督办会、组织代表集中视察等形式,督促承办单位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努力提高办理实效。对超出区职权范围的事项,积极推动省、市人大代表作为省、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提出,推动相关问题在更高层面得到推进或解决。完善代表建议办理评价制度,促进承办单位加强与代表的沟通,着力解决建议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重答复、轻办理”和代表“被满意”等问题。

六、完善基层代表联络机构建设和工作机制

(十五)加强人大街道工委和代表联络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代表联络点的软硬件建设,使之成为代表与选民群众常态化联系的重要载体,同时充实活动内涵,规范管理和运作,发挥好基层人大代表联络机构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方面的桥梁纽带作用。

(十六)继续推进人大工作示范点建设。充分发挥我区人大工作示范点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开展经验交流、观摩学习等形式,以点带面,推动全区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全面发展。

(十七)加强对人大街道工委的指导。通过召开会议、调查研究、经验交流、宣传推广等方式,切实加强对街道人大工作的指导,进一步规范和推进街道人大工委工作。不定期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与人大街道工委工作会议,通报常委会工作情况,听取代表工作意见,研究解决代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共同推动代表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