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代表工作安排意见
发布时间:2018-10-31

2018年3月19日广州市越秀区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8年度越秀区人大代表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落实区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和区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建设广州中央文化商务区、创新发展先行区、品质城市示范区的发展目标,结合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安排,进一步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发挥好代表作用,落实建设成为两个机关的目标任务,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积极开展代表活动,增强代表工作实效

(一)组织区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视察和专题调研。围绕区委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等内容,开展专题视察和专题调研,由区人大常委会各工委组织。3月,视察社区微改造工作;4月,视察我区肉菜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打造智慧肉菜市场工作;9月,视察区检察院看守批捕工作,视察新归侨企业;10月,视察少数民族子女义务教育学校;11月,视察区政府落实办理《关于大力推进国家商标品牌创新创业广州)基地建设,打造越秀特色的知识产权经济创新发展新高地的议案》实施方案的情况。专题调研内容为三项,分别就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情况”“区城管系统职工现状”“加强高中教育优质发展等主题进行专题调研。各工委要认真做好相关组织服务工作,充分听取工委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形成视察报告和调研报告,印发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处理。

(二)组织区人大代表开展联组活动。指导各人大街道工委制定代表联组年度活动计划,做好代表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丰富活动内容,拓展活动方式,增强活动实效。指导各人大街道工委组织代表开展进社区接待选民群众活动,不断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每名代表每年进社区接待选民群众不少于2次。积极组织代表参与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年底组织代表开展会前集中视察活动,为代表在大会期间提出议案建议和审议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做好准备。

(三)规范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有关社会活动。按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代表参加社会活动制度。统筹协调、合理安排、规范有序地组织联系我区的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和区人大代表参加有关社会活动。根据有关部门要求,推荐代表担任行风监督员、人民监督员等社会职务,支持代表积极参与社会工作,加强与社会的联系。

(四)协助市人大组织好市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安排意见,认真组织越秀区联组市人大代表开展闭会期间活动。围绕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组织越秀区联组市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为代表出席市人大会议审议报告、提出议案建议做好准备。根据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在第二、三季度安排市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在第四季度安排市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代表调研、视察的内容将充分征求代表意见建议,并坚持小型、深入、实效的原则,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不断完善组织形式,进一步提高调研、视察的深度和广度。

二、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五)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度,听取、收集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常委会会议议题内容和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情况,坚持每次邀请4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精心做好会议组织服务工作,根据常委会会议审议专题,邀请相关专业的代表参与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

(六)组织代表参与常委会各项监督活动。根据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的安排,组织代表参与常委会各项监督活动。组织代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代表提出的问题和意见,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今年,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办理《关于大力推进国家商标品牌创新创业(广州)基地建设,打造越秀特色的知识产权经济创新发展新高地的议案》实施方案的报告、关于实施《越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情况中期评估的报告、关于落实办理《关于大力推进国家商标品牌创新创业(广州)基地建设,打造越秀特色的知识产权经济创新发展新高地的议案》实施方案情况的报告、关于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2018年上半年计划报告、2018年上半年预算报告、2017年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17年决算。听取和审议区法院关于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区检察院关于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并委托专门委员会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7年度区财政支出绩效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老旧社区微改造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区监察委组建和运作情况报告、区法院执行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继续开展满意度测评,根据测评结果及区委、区政府的意见,选择部分单位开展年度工作评议。常委会及相关工委要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参与各项监督活动,充分吸纳代表合理意见和建议,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七)组织代表参与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活动。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要协助常委会开展好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报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工作,围绕活动主题,邀请相关领域代表参加并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在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为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提供服务方面的作用。促进各专门委员会开展活动常态化。

三、加强代表培训工作,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八)创新推进代表培训工作。按照总体筹划、阶段安排的原则,与高校合作举办培训班,采取走出去的方式组织区人大代表到高校进行学习,进一步开阔代表眼界,增长代表见识。采取请进来的方式开展培训,组织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委员和相关工委委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并组织市、区人大代表参加羊城代表学堂等学习活动,扩大培训覆盖面。指导各街道工委组织开展代表调研培训,增强培训效果,不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四、强化联系代表工作,保障代表更好履职

(九)健全代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广州市区、县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办法》《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人大代表进社区工作办法》《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工作实施细则》,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完善代表履行职责的责任机制和约束机制,改进和加强代表的履职活动,强化考勤约束机制。对履职积极的代表予以通报表扬,探索代表履职激励机制。

(十)密切与代表的联系。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分工安排,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座谈会或走访活动,关心代表工作、生活和履行代表职务的情况,及时反映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要有计划、有重点地走访代表,介绍我区人大常委会和本部门的工作情况,积极邀请代表座谈,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办理情况予以反馈。

(十一)加强代表与选民和群众的联系。各人大街道工委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区人大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坚持代表联系选民和群众、开展接待活动和邀请联系本街道代表联组的市人大代表参加联组活动。密切区人大代表与全国、省、市人大代表的联系,通过各级代表反映选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推动代表反映的问题得到解决。

(十二)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不断加强了解社情民意的网络平台建设,提升越秀人大网工作效率和水平,及时发布代表履职信息和相关资料,为代表了解民情、把握民意、集中民智提供条件。及时向代表通报常委会和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情况。继续组织代表参加区法院和区检察院有关活动,促使代表对区两院工作有更多的了解。

五、完善基层代表联络机构建设和工作机制

(十三)加强人大街道工委和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建设。贯彻中央、省、市、区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相关文件精神,落实人大街道工委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的要求,解决代表工作人手少、工作量大的矛盾。不断丰富代表进社区活动的组织形式,完善群众意见建议分类处理机制,切实增强代表进社区活动的有效性。

(十四)加强对人大街道工委的指导。加强对人大街道工委、代表联络站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提高队伍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定期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与人大街道工委工作会议,通报常委会工作情况,听取代表工作意见,研究解决代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共同推动代表工作的开展。

六、强化代表议案建议跟踪督办,进一步提升办理实效

(十五)提高代表议案建议质量。加强代表酝酿提出议案建议的协调工作,以推动解决民生问题为出发点,协助代表对相关问题开展咨询、调研,为代表知情知政创造有利条件;引导代表深入基层了解民情民意,通过参加调研、视察和进社区活动等,总结提炼出既能准确反映社情民意,又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高质量建议。

(十六)加大对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力度。加强与常委会相关工委、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区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加强代表议案建议的跟踪督办,通过定期召开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汇报会及现场督办会、组织代表集中视察等形式,督促承办单位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努力提高办理实效。对超出区职权范围的事项,积极商请省、市人大代表在省、市人大会议期间提出,推动相关问题在更高层面得到推进或解决。深化办前、办中、办后全流程跟踪督办,着力解决建议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重答复、轻办理和代表被满意等问题。

七、加强人大宣传,推动人大工作上新台阶

(十七)推进代表工作信息化建设。提高人大工作透明度,增强人大机关、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间的交流互动。

(十八)加强对代表活动和优秀代表的宣传。根据代表法的要求,不断加大代表工作宣传力度。积极向《人民之声》《强音》等杂志投递信息,反映人大代表履职情况,展现代表履职的风采。加大对优秀代表履职事迹的宣传,充分发挥优秀代表的表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