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代表工作安排意见
发布时间:2017-05-02

(2017年4月11日广州市越秀区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7年度越秀区人大代表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文件精神,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和人大代表作用,进一步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继续完善工作制度,不断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切实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为我区国家重要中心城市核心区建设上新水平作出新的贡献。
    一、积极开展代表活动,增强代表工作实效 
    (一)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安排意见,认真组织区联组市人大代表开展闭会期间活动。围绕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组织越秀区联组市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为代表出席市人大会议审议报告、提出议案建议做好准备。根据市人大要求,在第二、三季度安排市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在第四季度安排市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代表调研、视察的内容将充分征求代表意见建议,并坚持小型、深入、实效的原则,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不断完善组织形式,进一步提高调研、视察的深度和广度。 
    (二)组织区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视察和专题调研。围绕区委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等内容,开展专题视察和专题调研,由区人大常委会各工委组织。6月,视察伊斯兰教活动场所濠畔清真寺、安全生产工作;8月,视察河涌水质治理和绿色堤岸建设工作;11月,视察区政府落实办理《关于推动商旅文融合发展、复兴传统中轴线风貌的议案》实施方案的情况。专题调研内容为四项,分别就“侨爱楼医疗健康产业集聚发展”“我区民政领域民生设施建设情况”“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我区老旧城区‘微改造’情况”等主题进行专题调研。各工委要认真做好相关组织服务工作,充分听取工委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形成视察报告和调研报告,印发“一府两院”研究处理。 
    (三)组织区代表开展联组活动。指导各街道工委制定代表联组年度活动计划,做好代表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丰富活动内容,拓展活动方式,增强活动实效。指导各街道工委组织代表开展进社区接待选民群众活动,不断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每名代表每年进社区接待选民群众不少于2次。积极组织代表参与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年底组织代表开展会前集中视察活动,为代表在大会期间提出议案建议和审议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做好准备。 
    (四)规范邀请代表参加有关社会活动的工作。按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代表参加社会活动制度。统筹协调、合理安排、规范有序地组织联系我区的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和区人大代表参加有关社会活动。根据有关部门要求,推荐代表担任行风监督员、人民监督员等社会职务,支持代表积极参与社会工作,加强与社会的联系。 
    二、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五)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度,听取、收集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常委会会议议题内容和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情况,坚持每次邀请4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精心做好会议组织服务工作,根据常委会会议审议专题,邀请相关专业的代表参与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 
    (六)组织代表参与常委会各项监督活动。根据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的安排,组织代表参与常委会各项监督活动。组织代表对《广州市公共图书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广东省禁毒条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代表提出的问题和意见,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今年,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办理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交办案件工作情况的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外事工作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办理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的实施方案的报告和落实情况的报告、2017年区政府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2017年上半年计划报告、2017年上半年预算报告、2016年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16年决算。继续开展满意度测评,根据测评结果及区委、区政府的意见,选择部分单位开展年度工作评议。常委会及相关工委要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参与各项监督活动,充分吸纳代表合理意见和建议,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七)组织代表参与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活动。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要协助常委会开展好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报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工作,围绕活动主题,邀请相关领域代表参加并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在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为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提供服务方面的作用。促进各专门委员会开展活动常态化。 
    三、加强代表培训工作,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八)创新推进代表培训工作。按照总体筹划、阶段安排的原则,与高校合作举办培训班,采取“走出去”的方式组织区人大代表到高校进行学习,进一步开阔代表眼界,增长代表见识。采取“请进来”的方式开展培训,组织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相关工委委员学习《广州市公共图书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广东省禁毒条例》及预算法规等,并组织市、区人大代表参加“羊城代表学堂”等学习活动,扩大培训覆盖面。指导各街道工委组织开展代表调研培训,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增强培训效果,不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四、强化联系代表工作,保障代表更好履职 
    (九)健全代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广州市区、县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办法》《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人大代表进社区工作办法》《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工作实施细则》,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代表履行职责的责任机制和约束机制,改进和加强代表的履职活动,强化考勤约束机制。对履职积极的代表予以通报表扬,探索代表履职激励机制。 
    (十)密切与代表的联系。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分工安排,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座谈会或走访活动,关心代表工作、生活和履行代表职务的情况,及时反映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要有计划、有重点地走访代表,介绍我区人大常委会和本部门的工作情况,积极邀请代表座谈,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办理情况予以反馈。 
    (十一)加强代表与选民和群众的联系。各人大街道工委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区人大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坚持代表联系选民和群众、开展接待活动和邀请联系本街道代表联组的市人大代表参加联组活动。密切区人大代表与省、市人大代表的联系,通过各级代表反映选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推动代表反映的问题得到解决。 
    (十二)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不断加强了解社情民意的网络平台建设,提升越秀人大网工作效率和水平,及时发布代表履职信息和相关资料,为代表了解民情、把握民意、集中民智提供条件。及时向代表通报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情况,继续为代表订阅各类专业报刊杂志等学习资料。继续组织代表参加区法院和区检察院有关活动,促使代表对区“两院”工作有更多的了解。 
    五、完善基层代表联络机构建设和工作机制 
    (十三)加强人大街道工委和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建设。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相关文件精神,落实人大街道工委专职负责人专职从事人大工作以及在人大街道工委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的要求,解决代表工作人手少、工作量大的矛盾。不断丰富代表进社区活动的组织形式,完善群众意见建议分类处理机制,切实增强代表进社区活动的有效性。 
    (十四)加强对人大街道工委的指导。加强对人大街道工委、代表联络站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提高队伍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定期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与人大街道工委工作会议,通报常委会工作情况,听取代表工作意见,研究解决代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共同推动代表工作的开展。
    六、强化代表议案建议跟踪督办,进一步提升办理实效 
    (十五)提高代表议案建议质量。加强代表酝酿提出议案建议的协调工作,以推动解决民生问题为出发点,协助代表对相关问题开展咨询、调研,为代表知情知政创造有利条件;引导代表深入基层了解民情民意,通过参加调研、视察和进社区活动等,总结提炼出既能准确反映社情民意,又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高质量建议。 
    (十六)加大对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力度。加强与常委会相关工委、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区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加强代表议案建议的跟踪督办,通过定期召开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汇报会及现场督办会、组织代表集中视察等形式,督促承办单位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努力提高办理实效。对超出区职权范围的事项,积极商请省、市人大代表在省、市人大会议期间提出,推动相关问题在更高层面得到推进或解决。深化“办前、办中、办后”全流程跟踪督办,着力解决建议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重答复、轻办理”和代表“被满意”等问题。 
    七、加强人大宣传,推动人大工作上新台阶 
    (十七)推进代表工作信息化建设。提高人大工作透明度,增强人大机关、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间的交流互动。 
    (十八)加强对代表活动和优秀代表的宣传。根据代表法的要求,不断加大代表工作宣传力度。积极向《人民之声》《强音》等杂志投递信息,反映人大代表履职情况,展现代表履职的风采。加大对先进代表履职事迹的宣传,充分发挥优秀代表的表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