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去:
江桂洪越秀区副区长的职务;
高耿恩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局长的职务;
范军越秀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的职务;
陈静、冼惠玲、冯梅芳越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任命:
刘震海为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越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张慧敏为越秀区民政局局长;
卢锦豪为越秀区司法局局长;
罗芸为越秀区商务局(越秀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卫国为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黄甫初为越秀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陈灏为越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黄勇为越秀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陈伟明为越秀区审计局局长;
谢文为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越秀区知识产权局)局长;
杨秀钦为越秀区统计局局长;
廖检文为越秀区金融工作局局长;
龙志华为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杨桂华为越秀区信访局局长;
李毅强为越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
梁志华、张节兵为越秀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招妙、李丽丹为越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崔秀丽为越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