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去:
王建州广州市越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流花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的职务;
方大国广州市越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洪桥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的职务;
许伟雄越秀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的职务;
卢继忠越秀区人民法院审判员的职务。
二、任命:
方大国为广州市越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流花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杜轶群为越秀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黄莹为越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张婧为越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
潘锋为越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金融审判庭)庭长;
程秀建为越秀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三庭庭长;
袁广鹏为越秀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黎冠雄为越秀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陈曦为越秀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夏伟明为越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黄鸿志为越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欧阳福生为越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彭鹏为越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家事少年审判庭)副庭长;
李琳为越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家事少年审判庭)副庭长;
罗颖捷为越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家事少年审判庭)副庭长;
曾东明为越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金融审判庭)副庭长;
杨婷为越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金融审判庭)副庭长;
杨斯淼为越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金融审判庭)副庭长;
梁志铭为越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
张丽为越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
伍丽娜为越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
徐晓红为越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涉外审判庭)副庭长;
陈永华为越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涉外审判庭)副庭长;
邓小斌为越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涉外审判庭)副庭长;
刘阳为越秀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李金留为越秀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