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去:
伍若明越秀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的职务;
曾志清越秀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的职务;
潘锋越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的职务;
徐文生越秀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的职务;
张丽越秀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的职务;
李丽莉越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审判员的职务;
周湘艳越秀区人民法院审判员的职务;
王庆勋越秀区人民法院审判员的职务;
潘思明越秀区人民法院审判员的职务;
朱志强越秀区人民法院审判员的职务;
陈基越秀区人民法院审判员的职务;
曾旭山越秀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的职务;
陈文平越秀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的职务;
何德华越秀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的职务;
李清华越秀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的职务;
李婉华越秀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的职务;
朱曼宜越秀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的职务;
李润斌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刘政良越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卢明波越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的职务;
伍文英越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的职务。
任命:
刘晓洁为越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李振彦为越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大东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郑大光为越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流花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谭永昌为越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珠光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张洁瑜为越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大塘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曾志清为越秀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许伟雄为越秀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庄晓梅为越秀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胡淑明为越秀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古新辉为越秀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
袁广鹏为越秀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蔡静峰为越秀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欧镇军为越秀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婧为越秀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罗文斌为越秀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飞为越秀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杜轶群为越秀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执行四庭庭长;
钟涛为越秀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黄㼆为越秀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潘锋为越秀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金融审判庭庭长;
徐文生为越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四庭副庭长;
张丽为越秀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李月桂为越秀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耀邦为越秀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冼静文为越秀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卫瑞湘为越秀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冯金爱为越秀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陶茂娟为越秀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敖凤兰为越秀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林转好为越秀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何国梅为越秀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谢炜权为越秀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伍兆聪为越秀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曾慧斌为越秀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叶锦雄为越秀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罗洁玲为越秀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徐慧玲为越秀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周琪为越秀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章卿为越秀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沈丽为越秀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金涛为越秀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钟玉明为越秀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毛一竹为越秀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向平平为越秀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忆苏为越秀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晓杰为越秀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颂贤为越秀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婕为越秀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黄健宽为越秀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易美红为越秀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邓晓红为越秀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邓少琼为越秀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陈慧玲为越秀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赵海舰为越秀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陈飞燕为越秀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友辉为越秀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罗惠敏为越秀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叶韵菲为越秀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曲敏华为越秀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筱玲为越秀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