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入人心,“典”亮生活
发布时间:2024-06-07

——越秀区人大常委会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今年5月是全国第4个“民法典宣传月”。为营造全民学习民法典的浓厚氛围,越秀区人大常委会认真组织,着力加强民法典学习贯彻宣传,并积极引导全体代表及工作人员用法治精神解决问题,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


以案释法,强化“能力”

“这里再举一个例子,我国‘民法典实施第一案’。这个案子是一起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民事纠纷案件,于2021年1月4日在越秀区人民法院宣判。年近七旬的庾某某在小区花园内散步,经过黄某某楼下时,黄某某家小孩在自家35楼房屋阳台抛下一瓶矿泉水,水瓶掉落到庾某某身旁,导致其受到惊吓、摔倒。经鉴定,庾某某伤情构成十级伤残……经审判,被告黄某某赔偿原告庾某某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合计8万余元,赔偿原告庾某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2024年5月31日,越秀区人大常委会邀请越秀区人民法院杨斯淼副庭长为区人大系统干部作民法典专题讲座。授课中一系列深入浅出的案例,让法治的精神在人大机关干部心中茁壮成长。

参加此次培训的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人说,“民法典进机关是‘民法典宣传月’的重要一环,作为人大工作者,各项履职工作都要于法有据,通过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对于我们更好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助推法治越秀提供了直接有效的工作指导。”


行权履职,提升“效力”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根据民法典精神,区人大代表在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关于探讨建立房屋排危公共设施应急处置机制的建议》《关于构建社会监护制度,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等建议,并持续跟进建议办理进度,助推民法典精神在基层实践中有效落地落实。近日,区人大常委会结合市、重点工作,组织人大代表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法、涉电动车管理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活动,进一步树牢相关领域法治权威。

“民法典内容丰富,涉及面广,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接下来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大力开展相关执法检查等监督活动,为促进全社会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负责人表示。


统筹推进,构建“合力”

5月27日,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专题学习民法典。党组书记、主任孔祥虎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要将学习民法典知识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提高运用法治思维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除开展民法典进机关活动外,近期,各人大街道工委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结合代表进站接待选民、参加居民议事厅活动等,向群众发放宣传单张,参与宣传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使社区群众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民法典在维护自身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充分发挥立法联系点作用,以征询立法建议为契机,进一步延伸工作链条,助推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开展。下一步,区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助力民法典普法宣传,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促进群众更加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