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退役军人权益保障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2-10-18

——2022年8月26日在广州市越秀区第十七届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专题审议会上

越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陈灏

 

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部署推动组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围绕做好退役军人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决策部署,为推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2019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在区委、区政府、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深入开展退役军人权益保障工作,坚决维护退役军人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用心用情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

一、我区退役军人情况

我区在册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超5.3万人,服务管理军休干部1033人、自主择业干部680人、无军籍职工2085人、企业军转干部1762人、优抚对象2287人,近几年年均接收计划安置的军转干部约50人、退役士兵约230人,退役军人总数量占到全市近1/5—1/6。服务对象以就地安置的干部为主,党员比例达到75%,其中包括南部战区或原广州军区机关、省市部门的党员。军休干部中享受正军职待遇的共77人、副军职144人、正师职261人、副师职246人。近年来市委常委中的部队领导退休后也基本由我区保障。

二、我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全面加强党对退役军人权益保障工作的领导。一是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研学习近平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持续推进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的政策深入落实。二是完善领导机制,及时调整区委、街道党工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将本级党政机关相关职能部门纳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级党政一把手分别任组长、副组长,由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兼任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第一站长,建立街道武装部与退役军人服务站协同工作机制。三是健全制度体系,将退役军人工作纳入区“十四五”规划,拟制区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保障等方面16项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了《越秀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为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遵循。四是夯实基层组织,突出优秀退役军人后备力量培养,鼓励退役军人通过法定程序进入社区“两委”班子、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区23名退役军人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

(二)建立健全退役军人权益保障“三级”服务体系。建立1个区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8个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和222 个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落实事业编制 64名、“两委”兼任人数222名。完善17类、80项区退役军人“三级”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指导清单,提供“一窗受理”“一站服务”,精准打通服务退役军人“最后一米”。截至目前,全区19家服务中心(站)全部达标省星级、7家获评五星,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均按“百家红色退役军人服务站”标准进行完善,其中51个达标全国示范服务站。

(三)严格落实优抚政策。按时足额发放部分退役军人的退休费、生活补贴、工资待遇、慰问金等。每年发放军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离退休费、优抚对象生活补贴、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工资待遇经费逾7.2亿元。按照规定做好伤残、“两参人员”相关资料核查,办理优抚人员乘车卡、烈属临时优待卡等工作,按时发放优抚人员相关资金。上半年,共发放优抚对象月度抚恤约2100人、医疗门诊补助1027人;发放优抚对象春节慰问金1954人;发放2022年春节一次性价格补贴2050人;复核优抚对象医疗困难临时补助35人次;完善广东省退役军人数据服务系统信息,录入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优抚对象类别及领取项目信息近5万条;完成优抚对象死亡丧葬费计算及发放15宗;完成2021年春季入伍义务兵的家庭优待金发放;完成历年义务兵申请补发家庭优待金55人次发放;完成优秀义务兵及艰苦边远义务兵的家庭优待金增发49人次。完成全国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服务系统的日常维护,督导街道帮扶困难退役军人69人。

(四)加强就业扶持,拓宽就业渠道。举办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金。加大培训力度,推进学历教育。组织退役军人进行全员适应性培训,帮助退役军人实现复学复工和学历提升。联合区人社局,依托人力资源机构组织开展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编制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筹建“军创孵化中心”,落实创业金融扶持、税收减免和企业招录退役军人补贴政策,大力营造创业创新良好氛围。挖掘退役军人创业典型,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申报退役军人创业先锋人物。

(五)深化思想政治引领,积极组织褒扬纪念。深入挖掘“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最美退役军人服务站长”“最美红棉老兵先进人物”“优秀兵支书”等先进典型,6名退役军人和退役军人工作者受到市以上表扬,为全市最多。深入开展“老兵永远跟党走”活动,建立退役军人党员与非党员动态管理资源库,发挥老班长、老连长作用,组织3673名退役军人党员结成“齐步跟党走”对子2040个。持续参与省市“9·30”烈士纪念日公祭暨向广州起义纪念碑敬献花篮仪式保障,组织海珠广场国庆节升国旗仪式,清明期间为全区295名烈士开展“缅怀先烈·致敬英烈 ”集中祭奠、网上祭扫活动,走访慰问军烈属,发放慰问金。紧密结合越秀红色资源,有力夯实党史、军史教育阵地,邀请150多名烈属、参战涉核及其他退役军人参加烈士纪念座谈会、红色故事会、成人宣誓礼、红色课堂、书画作品展等,大力宣传弘扬英烈精神。广泛开展退役军人宣传报道,2021全年推送宣传报道近400篇,其中省级媒体以上40余篇,人民日报人民号、学习强国等中央媒体20余篇,宣传退役军人正面典型100余人。

(六)不断深化军休改革。规范军休服务机构建设,我局下属5个军休所编制44名,在编31人,均为公益一类事业编。充分尊重工作人员和军休干部意见,推进“中心+所+站”改革,积极推动军休闲置物业整体盘活。成立越秀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保障中心,统筹管理各军休所的人、财、物等综合保障事务,为进一步保障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夯实组织基础。以创建星级军休所为契机,规范设置军休所的党建活动室、荣誉室、阅文室等基础设施,将军休老旧小区改造修缮纳入政府计划,全面推行物业管理社会化保障,规范服务项目保障标准,改善老干部生活条件。遴选党性强、威信高、身体好的军休干部担任支部书记,广泛推广使用网上军休所,组建军休干部红色宣讲团、文艺宣传队、医疗服务队等,精心搭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活动平台,丰富军休干部的退休生活。

(七)主动做好解困帮扶。精准识别退役军人困难家庭,建立困难帮扶台账,制定《越秀区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实施细则》,全区2000多名优抚对象直接受益,得到了广大退役军人及社会的广泛好评。2021全年帮扶困难退役军人352人次,办理应急救助资金4人次、医疗救助50余人次,落实救助经费130余万元。依托越秀区慈善资源丰富的先天优势,不断充实“越秀双拥基金”,帮助退役军人排忧解难纾困累计21.07万元。

(八)常态化开展走访慰问。发挥“两站一中心”基层触角作用,将退役军人走访慰问列入党委政府慰问体系,结合年度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结对子“齐步走”活动开展情况,制定退役军人走访慰问方案,突出春节、八一等节日慰问,重点突出高龄参战军人和功勋模范,以及退役军人零就业家庭、鳏寡孤独人员、重病重残人员、突发严重困难户等生活困难退役军人家庭,动态掌握退役军人生活、工作困难和思想状况,凝聚了退役军人情感。2022上半年共走访退役军人3万人次,重点帮扶困难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近7000人(户),及时汇总各方信息,及时研判风险矛盾,及时主动靠前,及时提供暖心服务,用真情化解心结。

(九)扎实有效化解矛盾。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统筹政法、司法、信访等职能部门,加强退役军人法治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设立区退役军人权益保障中心、法律援助中心,设置各街驻点律师,融合服务全区退役军人。引进律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和人民调解员等社会力量介入,结合走访慰问进行普法宣传,积极化解矛盾。全区信访量持续下降,2020年信访量比2019年下降约53%,2021年比2020年下降47%。

三、当前我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存在的问题

由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成立时间不长,体系建设面临“从有到优”转变,服务方式需要从“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从工作实际来看,目前我区退役军人工作仍面临着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工作人员力量不足。我区退役军人数量大、类型多、情况复杂、需求多样,对退役军人系统工作人员特别是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一线工作人员的法律政策水平提出更高要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公务员编制额少且不完全到位,军休服务工作人员长期不足,街道服务站人岗分离严重,不少专职人员长期支援或兼顾街道其他业务工作,人员不稳定。

(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场所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分离。按照国家、省、市文件要求,原则上区服务中心与局机关应在同一地点办公,目前,全市仅我区的服务中心和局机关长期分离,不利于及时提供政策支撑和开展服务保障工作。

(三)涉退役军人风险隐患仍然存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成立以来,广大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但也存在着个别退役军人诉求缺乏政策依据,地区差别、时间差别等历史遗留问题依然突出等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方向

下一步,将以“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区委的部署,在区人大监督下,深化“为民服务办实事”效果,不断提升工作水平,推动全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巩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全区各级党(工)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机构职能作用,压实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第一站长职责,完善议事决策协调机制,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重大决策督促检查、重点任务分解落实等制度,确保退役军人权益保障工作部署落实落地。

(二)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严格退役军人党员管理,规范退役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严格退役军人党员组织生活,擦亮越秀“红棉老兵”志愿服务品牌,培树退役军人先进典型,巩固加强结对子“齐步走”工作力度,切实发挥退役军人特色文化的社会教育功能和示范引领作用。

(三)拓宽就业创业渠道。通过健全完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平台、教育管理平台、权益维护平台、就业扶持平台、金融服务平台,吸收拥军企业广泛参与探索设立越秀“军创孵化中心”,落实退役军人创业优惠政策,架好辖区企业和退役军人间的就业桥梁。

(四)提高移交安置质量。落实市“打分选岗、阳光安置”办法,发挥区移交安置领导小组作用,扎实抓好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和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在人岗相适、人尽其才方面下功夫,切实把退役军人这一宝贵人才资源培养好、使用好。

(五)稳步推进军休改革。协调将旧楼加装电梯纳入政府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完善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和适老化建设,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提升军休干部养老服务智能化、数字化、便捷化水平,完成军休机构“中心+所+站”服务模式改革,优化军休服务机构编制体制和人员结构。

(六)提高服务保障水平。运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示范创建成果进一步巩固“退役军人之家”,打造社会综合服务品牌,融合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党员教育管理、思想政治宣传、权益维护、居家养老、理疗康复、助餐配餐等综合服务。利用“数字政府”数据共享平台建立完善退役军人数据库,构建“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平台。

(七)打造特色拥军品牌。深入开展春节和“八一”拥军慰问表扬活动,培育“最美退役军人”班组、工作室、校外辅导员等品牌,加大对官兵后路、后院、后代的“三后”问题的解决力度,创造条件落实“双清单”制度,统筹资源支持驻区部队基础设施建设。

(八)建立督促检查机制。制定年度督促检查计划,坚持以实地督办为主、综合检查与专项核查相结合、日常督办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将督促检查结果纳入单位和个人的综合考核评价内容。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