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5-20

——2021年5月18日在广州市越秀区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五会议上

 

越秀区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执法检查组副组长    蔡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安排,今年4月,由区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委员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对区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进行了检查。为使检查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检查组通过专题培训、听取汇报、发布公告等方式,全面了解我区《统计法》的贯彻实施情况。4月26日召开座谈会,听取区政府的专题汇报,并就如何发挥统计作用、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将区政府贯彻执行《统计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区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使《统计法》在全区更广范围、更深层次得到贯彻实施,不断提升全区统计数据质量,为越秀高质量发展提供较好的统计服务。

      (一)注重宣传教育,统计法治意识显著增强。通过政府常务会、专题会议等形式组织学习《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将统计知识板块纳入党校处级班、中青班和初任班培训课程,编制印发读本“走进统计”,实现全区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全覆盖,筑牢统计法治底线。结合“七五”普法工作,举办统计法“进企业”“进社区”活动,通过“越秀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宣传依法支持经济普查、人口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不断增强公众统计法治意识。

      (二)实施规范管理,统计数据质量有效提升。制定《越秀区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实施办法(试行)》,完善《越秀区统计局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管理办法》等18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区、街道全过程质量管理和全员责任体系。制定《统计人员和机构设置备案登记制度》和《基层统计人员考核评价制度》,落实落细基层统计人员管理评价。自行研发数据查询平台,实行“云登记”监测数据质量,依法依规发布使用统计数据。加强统计数据实时监测和审核查询,点面结合“全覆盖”开展统计年报会审工作,进一步夯实统计数据质量基础。

      (三)强化执法监督,坚决防范违法违纪行为。完善统计执法监督流程,健全统计违法举报和核查机制,全面畅通统计违法举报渠道。抽取企业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双随机”跨部门执法检查,对数据差错率较大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并在“信用广州”等平台公示。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在越秀区信息网增设“统计失信信息公示”等栏目,拓宽统计信用宣传渠道。建立全区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信息库,实施动态管理,完善统计守信激励和统计失信惩戒机制。开展涉外调查专项执法检查,规范涉外统计行为。

      (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夯实统计工作基础。全面落实《统计法》实现部门独立。按照“三定”方案落实人员配备,依法独立开展统计工作能力进一步增强。18条街道全面落实街道首席统计员制度,充分发挥首席统计员“领头雁”引领作用,提升基层统计服务水平。

      二、存在问题

      在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统计法》各项规定得到较好落实,但统计工作面对新形势、新要求还有差距,主要问题有:

      (一)普法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的深度广度不够,公众认知有限,个别企业虚报、瞒报现象仍有发生。领导干部对统计数据造假问题的危害性、警觉性有待加强。

      (二)统计数据标准和质量有待进一步优化。长期延续的统计数据体系,反映经济建设多,反映社会发展较少;反映总量速度多,反映新动能和质量效益不足;反映数字经济、共享经济等新经济活动方面还有差距;反映民生事业发展、助推保障改善民生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发挥得不够充分。

      (三)统计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对统计工作提出更高要求,统计调查对象也日趋复杂多元,统计队伍在能力提升和经费保障方面亟需匹配新时代新要求。主动对接企业的服务意识有待提高,业务指导的精细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统计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强化。一定程度上仍存在个别企业未严格执行统计口径、行业划分、统计指标等问题,执法检查覆盖面需进一步扩大,重点核查、专项检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发挥不足。

      三、意见建议

      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检查组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增强统计法治观念,营造良好统计环境。要将依法统计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强化统计法律法规宣传,采取多种形式推动法律进企业、进街道、进社区,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统计人员和统计对象的统计法治观念,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增强全社会自觉遵守、执行、维护统计法和做好统计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确保统计数据质量。数据质量是统计的生命,必须从源头保证统计数据真实准确。要以诚信和法律责任来引导和约束基层、企业,及时、准确上报信息和数据,防止弄虚作假。严格依法审批、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增强统计项目和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加强统计执法监督,维护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干扰。对违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对统计违法案件严格依法查处,以彰显依法统计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构建现代化统计体系,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统计工作的基础性、指导性和前瞻性作用,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健全对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统计调查机制,着力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统计指标体系。努力打破“信息孤岛”,积极探索建立统计数据共享平台。创新统计调查方法,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基础上,大力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充分发挥数据统计的监测作用,通过数据分析,及时反映经济社会演变轨迹,监测重要经济指标发展变化,预测经济运行趋势,为领导决策提供有效参考。

      (四)重视业务培训,加强统计队伍建设。要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保持统计人员相对稳定。广泛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坚决抵制和反对虚报浮夸的歪风,把好数据的“第一道关”。精心组织技能培训,通过研究制订和推行分系列、分层次的岗位知识和技术规范,加强统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统计分析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