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涉及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4-13

——2021年4月9日在广州市越秀区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上

 

越秀区审计局局长  陈伟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越秀区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涉及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20年9月28日,越秀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就全面落实审计整改提出了建议。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苏佩区长多次听取审计工作和审计整改工作情况汇报,主持召开全区审计整改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对整改工作的要求,强化整改主体责任,各监督管理部门要齐抓共管,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一、整改工作的推进情况

       区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审计委员会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审计委员会工作要求,在区人大常委会及有关工委的监督指导下,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切实做好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决扛起审计整改工作的政治责任,采取坚强有力的措施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切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政策落实、规范权力运行的强大动力,以实际成效服务全区工作大局,助力越秀高质量发展。

       (二)压实整改主体责任。

       区政府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好整改主体责任,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整改方案,积极采取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整改到位,并将具体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加强管理相结合,更好的提升和改进各项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负总责,要亲自抓、亲自管,层层抓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实效。

       (三)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一是转变工作理念。坚持“治已病、防未病”,加强跟踪指导,把近年来审计查出常见问题汇编成册,供区属各部门借鉴。连续两年成功举办了全区审计专题培训,进一步促进区属各部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管,促进资金使用提质增效,堵塞内部管理漏洞,有效防范经济风险。二是推行边审边改。对能够马上整改的问题,提前介入、关口前移,督促单位立行立改,同时引导有关部门从制度层面规范管理,实现源头治理,提升整改效能。三是设立整改台账。审计整改监督人员对每份审计报告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按照审计项目逐一编号并填写整改情况检查表,形成审计整改工作台账,督促审计组组长跟踪有关部门整改情况,对未整改到位、整改证明材料不够充分的事项,持续跟进后续整改情况,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四)切实强化结果运用。

       把审计工作与追责问责、巡视巡察等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提高整改结果利用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区审计部门与区纪委监委机关建立问题线索移送衔接机制,制定了《广州市越秀区审计局审计移送问题线索反馈制度》;将审计整改情况报送巡察组,列入巡视巡察内容,巡审结合,成果共享,形成监督合力。

       二、2019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涉及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越秀区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涉及问题,截至2020年9月末,被审计单位已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作出整改,按审计要求已上缴、追回或归还区财政资金1926.27万元,补缴税款48.87万元,规范会计账目资金80.96万元;根据审计建议完善各项规章制度5项。

       (一)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未按规定及时督促国有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问题,相关部门已印发通知督促国有企业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对未收缴1户国有企业的国有资本收益问题,相关部门已将164.08万元国有资本收益上缴。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执行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对12个部门及1个单位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问题,相关部门已将款项收回并上缴财政,涉及金额28万元。

       2.关于税款缴纳及非税收入征缴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对3个部门出租收入未按规定缴纳房产税及滞纳金问题,相关部门已按规定缴纳房产税及滞纳金,涉及金额48.12万元。对6个部门及1个单位未按规定追收或上缴非税收入问题,相关部门已按规定追收和上缴非税收入,涉及金额77.86万元。

       3.关于盘活存量资金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对4个部门及2个单位未按规定及时清理上缴存量资金问题,相关部门已按规定上缴存量资金,涉及金额1186.30万元。

       4.关于政府采购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对2个部门部分采购事项未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的问题,相关部门已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涉及金额1.81万元。

       5.关于资产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对1个单位对直管房管理不到位问题,相关单位已收回占用费并上缴财政,涉及金额19.19万元;对2个部门及1个单位的资产账实不符问题,相关单位已核销长期股权投资,或补登记固定资产账,报废固定资产,涉及金额55.41万元;对1个部门未按规定办理国有资产处置手续问题,相关部门已办理资产调拨手续和账务处理,涉及金额25.54万元;对2个部门部分物业出租未按规定报区财政部门审批问题,相关部门已完善出租报批手续或收回出租物业;对1个部门未经审批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相关部门已清查盘点,按规定对不能使用的办公设备完成报废手续;对1个部门及1个单位未按规定清查盘点固定资产问题,相关单位已按规定盘点固定资产;对1个单位未按规定办理机动车变更备案手续问题,相关部门已按规定办理机动车变更备案手续。

       6.关于财务管理及核算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对1个部门未按规定及时清查核对往来款问题,相关部门已核对挂账并上缴区财政,涉及金额438.42万元;对2个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相关单位已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涉及金额124.13万元;对1个单位未按规定收取租赁保证金问题,相关单位已收取租赁保证金,涉及金额2.06万元;对1个单位支出审核手续不完备问题,相关单位已加强管理,完善支出审核手续,涉及金额1.81万元;对1个单位未按规定建立票据使用登记制度和台账问题,相关单位已建立台账和相关制度,加强资金往来票据的管理。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扶贫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对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结余资金没有按规定收回统筹安排使用问题,涉及1个采购项目,相关部门已上缴结余资金20.61万元。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未按现场实际绘制竣工图的整改情况。对4个部门的4个工程项目未按现场实际绘制竣工图的问题,相关部门已收回多计的工程费用13.29万元,按实编制竣工图并报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

       2.关于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不合规的整改情况。对1个部门的1个已竣工验收工程项目未办理开工相关手续问题,相关部门已加强工程项目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开工手续;对1个部门的1个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签订时间早于中标通知书出具时间问题,相关部门已加强工程管理,确保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费用;对3个部门的3个工程项目部分设计变更未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问题,相关部门已规范项目管理,加强与职能部门沟通,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对1个部门的1个工程项目验收程序不规范,整体验收在多项隐蔽工程验收之前的问题,相关部门已加强工程项目管理,严格按规定执行验收程序;对1个部门及1个单位的9个工程项目未在规定时间报送结算材料的问题,相关部门已将结算材料报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

       (五)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工作进展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对项目牵头部门未及时组织2个目标改造市场项目验收,财政扶持资金支出进度缓慢的问题,项目已完成验收,扶持资金已拨付到位。

       2.关于未按规定填报绩效目标等内容问题的整改情况。对项目牵头部门在编制2018年肉菜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项目支出预算时,未按规定填报绩效目标、绩效指标、指标内容、指标值等内容的问题,相关部门已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已按照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编制了经费绩效目标。

此外,区审计部门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2019年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督促,相关单位均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的部署要求,按照省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和区人大常委会的《关于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暂行办法》,持续加强对问题整改的跟踪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坚持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提出审计建议,不断完善审计整改工作长效机制,持续做好审计整改工作,推动审计工作更好服务全区改革发展大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接下来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强化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推动越秀加快建成广州“老城市新活力创新发展示范区”,为广州在全省实现总定位总目标中勇当排头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