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审议安排2016年度珠光路北侧复建房项目资金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6-11-07

——2016年9月2日在广州市越秀区第十五届
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五次会议上

广州市越秀区房管局局长   罗学文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的委托,现由区房管局对《区政府关于报送<关于提请区人大审议支付2016年度珠光路北侧复建房项目资金的请示>的报告》作情况报告。区房管局提交的《关于支付2016年度珠光路北侧复建房项目资金的请示》已分别经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会议要求,现将相关事项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文德南路以西、相敬巷以东、厂后街以南、珠光路以北地段。地块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1993年东山区房地产经营开发公司征用地块的部分用地,于2000年被市政府收回;另一部分是1987年由广源公司征用形成的历史遗留烂尾地块,由于被拆迁户多次集体上访,被市政府列为重点解决的维稳地块。根据2007年8月市政府的要求,由越秀区政府负责,具体由区房管局组织实施,于2009年3月起开始动迁,2012年正式动工,施工单位为广州房屋开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广东海外监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进展
      项目主体结构施工已于2014年4月26日顺利平顶,砌体施工亦于今年6月初顺利完成。目前正在办理各项验收,其中规划验收正在等待主管部门批复;消防验收暂未通过,市消防局认为项目的绿化工程影响消防验收,要求进行整改。现区房管局正围绕区领导对该项目提出的各项要求,已制定项目交楼工作方案,计划10月安排住户回迁。
      三、项目成效
      珠光路北侧复建房项目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该项目主要用于原址居民的回迁安置,通过建设3栋33层的商住楼,同时配套卫生院、幼儿园、老人活动中心、文化站等公建配套和市政设施,大大改善老城居民的居住环境,同时还解决市区拆迁烂尾地等历史遗留问题,为市委马庄巷及区五仙观、大佛寺、东濠涌等重点工程提供安置用房,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共赢。
      同时,该项目也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扣除用于直管房产权交换、原地块回迁户安置的住宅和商业面积及公摊面积以及区建设局和市委办公厅等外单位已购买房源面积,项目结余面积约31900㎡(住宅约28200㎡、商业约3700㎡)。据初步测算,项目运营资金收入约8.97亿元,项目总投资支出5.17亿元,项目运营资金盈余约3.8亿元,同时每月商铺和车位租金预计收入约48万元。
      四、相关请示事项
      珠光路北侧复建房项目立项总投资额为:63650万元、工程概算为51754万元。截至2016年4月,区财政局共划拨项目进度资金40677万元、项目累计支出39909万元,即区财政拨入的进度款还剩余约700万元,预计至项目全部完成尚需支付约7000万元,其中:2016年的资金需求约为5700万元,另5%的质保金约1300万元在2年质保期满后再申请支付。鉴于上年结余资金约700万元,故今年需安排项目资金5000万元。上述事项已分别经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报告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