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人大常委会对《越秀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的报告》 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21-01-05

2020年12月30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了《越秀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的报告》,及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会受区人大常委会委托提出的审议意见。会议同意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的审议意见,审议意见如下:

2020年,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广东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认真执行《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在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水平、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是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坚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通过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等形式,审议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力开展。切实把依法行政作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营商环境建设等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全区取得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打造现代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高地提供了法制保障。努力将数字政府建设作为提升全区依法行政水平的主要抓手,以减证便民为目的,创新打造“越秀智库”、“越秀人家”、“越秀先锋”。

二是重大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严格遵守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依法保障各方参与行政决策。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中的法律参谋作用,加大对政府重大决策的法律审查力度,确保政府决策的合法性和科学性。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公开内容方面推进全区政务公开标准化,公开形式方面在部分工作部门和全部街道设置了政务公开专区。

三是行政执法严格规范文明。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着力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理顺区街事权,明确街道行政处罚工作责任,编制街道行政处罚职权事项清单,确保全区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平稳过度。积极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召开全区行政执法工作会议,着力抓好行政执法联勤联动联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定期通报工作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工作。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体制创新,探索建立“1+3+X”街道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即街道司法所作为主体,区司法行政部门、区行政执法部门及街道办事处三方协同共推,涵括执法信息公示公开、重要案件程序合法性审查、强化案卷评查、重大执法案件结果报备等多项功能。

四是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认真接受人大政协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监督,主动将重大行政决策纳入区人大常委会监督范围,全年共办理各级建议提案259件,其中区人大代表建议30件,满意率100%。切实把司法监督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途径,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源头化解,2019年发生一审行政应诉案件117件,案件数量位居全市11个区最低,案件胜诉率连续数年高于全市各区平均水平。着力化解矛盾纠纷,“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区各司法所及各人民调解委员始终驻守在矛盾纠纷化解第一线,全年共计调解民间纠纷2320宗,调解成功2299宗,调解成功率达99.02%。调处重大群体性纠纷21宗,调处成功21宗,调处成功率为100%。

为进一步做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现提出工作建议如下: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要积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突出工作来抓,坚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到依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二、不断强化行政权力的监督约束。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监督、舆论监督,重视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对越秀区行政案件审判工作的情况反馈,深入研究行政案件审判中反映出的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改进措施。进一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法治思维能力,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着力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等重大改革事项,加强对一线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切实解决改革中依法行政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纠正群众关注的基层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情况,确保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三、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要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防止越权发文,规范制发程序,强化备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文件出台。贯彻实施《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严格落实报备三级责任人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积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审查工作,加强沟通联系,主动纠正不适当的规定。

四、发挥“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作用。要充分认识和把握“数字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将“数字政府”建设作为打破行政藩篱、优化行政程序、便捷行政服务的突破口和落脚点。紧紧抓住越秀区作为全省“数字政府”基层减负便民专项试点契机,着力打造“越秀智库”、“越秀人家”、“越秀先锋”、“越秀商家”等数字平台,进一步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