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人大常委会对《关于越秀区2015年决算(草案)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6-11-09

      2016年10月19日,越秀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十次会议,会议分别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徐卉瑜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越秀区2015年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区审计局副局长陈伟明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越秀区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15年区政府及财税部门深入推进财税改革,积极应对营改增政策调整等各种减收因素增多、刚性支出不断增加的严峻形势,认真落实财政政策和各项措施,坚持统筹使用财政资金,民生等重点支出得到保障,较好地完成了区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预算,财政收支总体平衡。审计机关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工作深入细致扎实,查找了预算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政策措施落实、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审计建议。
      会议同意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对越秀区2015年决算(草案)的初审意见》,决定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越秀区2015年决算,批准《关于越秀区2015年决算(草案)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2015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够严谨,造成部分项目预算支出难以落实;部门预算执行不够规范,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有待继续推进等问题。为切实维护财经秩序,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加强预算编制的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把预算做细做实,充分做好项目评估和可行性论证等前期工作,确保列入预算的项目切实可行。
      二、进一步强化财政预算收支管理。在坚持依法征税,组织收入的同时,也要全面落实营改增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完善部门监督制度,规范部门财务收支行为,增强预算执行的约束性和严肃性。
      三、进一步增强部门依法理财意识。财政、审计部门要协力做好对各预算部门预算法和相关财经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强化各预算单位合理、合规使用财政资金的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审计部门要对历年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复性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健全整改和督办机制,抓好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