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人大常委会对《关于越秀区2016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6-11-09

      2016年10月19日,越秀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十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徐卉瑜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越秀区2016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近期区政府通过对财政专户、机关事业单位各类存量资金进行清理,并结合市财政2016年调整预算补助我区资金的情况,提出预算调整初步方案。新增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为13.93亿元,拟安排用于落实政策性增资项目、城市环境整治和民生等重点领域。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费 7亿元,基层社区医疗卫生经费2.3亿,预算周转金1.5亿元。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区政府根据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财政收支平衡原则,提出预算调整初步方案,支出安排符合政策规定和我区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会议同意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对越秀区2016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初审意见》,决定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越秀区2016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批准《关于越秀区2016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求,区政府及财政部门要切实做好预算调整后的资金使用,保证资金的及时到位,加快预算资金支出进度,推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