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人大常委会对《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关于提请区人大审议支付2016年度珠光路北侧复建房项目资金的请示>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6-11-07

      2016年9月2日,越秀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员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关于提请区人大审议支付2016年度珠光路北侧复建房项目资金的请示》的报告,分别听取区房管局对该报告的情况说明和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对该报告的初审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原则同意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的初审意见,决定同意区财政安排项目资金5000万元,用于支付2016年度珠光路北侧复建房项目,并按照实际进度予以拨付。 
      为了更好地加快推进珠光路北侧复建房项目建设,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一是区房管局、区旧城改造项目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进度,尽快回笼项目资金,归还财政垫付的项目款项。二是对于近期消防验收工作中市消防局提出的消防登高面侧方的绿化工程不规范的意见,须按要求迅速整改,力争尽快通过验收,早日安排住户回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