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6-11-09

——2016年9月22日在广州市越秀区第十五届
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七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执法检查组副组长   钟小平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监督计划》安排,8月25日,由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区人大代表和教科文卫工委委员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对区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进行了检查。检查组视察了区人社局社保中心档案库房和区房管局档案室,听取了区档案局局长何劲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贯彻《档案法》的情况汇报。为使检查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邀请省档案局胡可征副处长为检查组成员进行了《档案法》专题培训。期间,检查组还到区档案局等部门调研贯彻落实《档案法》相关情况,并通过越秀区人大常委会网站收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和建议。在走访调研、实地视察、听取汇报的基础上,检查组进行了座谈交流、讨论,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档案法》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档案法》和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积极适应档案工作新常态,坚持开拓创新,服务大局,成效明显。区档案局通过从源头入手,做实档案工作,从“收、管、用”三个环节入手,助力我区建设国家重要中心城市核心区和枢纽型网络城市核心功能区。
      (一)以档案整理归档为前提,力求“收得全”
      区档案局积极拓宽档案收集渠道,从档案收集的源头入手,把握档案整理归档及进馆过程中的各个要素,努力做到“应收尽收”。一是丰富馆藏档案资源体系。不断调整馆藏资源建设思路,认真开展档案征集接收工作,重视区重大活动事件、民生档案资源、越秀历史档案、名人档案的收集整理,档案资源得以有效积累。二是构建特色档案资源体系。加强对专业档案的收集力度,依法做好机构改革档案、我区亚运工程项目档案接收管理工作;开展名人、政协港澳委员、廉政作品等字画的收集;加强遗产保护,深入挖掘区内历史文化资源,积极配合打造广府文化核心区。三是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加强对建档归档工作的监督指导。五年来,对83个单位进行了档案工作监督指导568次,对13个单位进行了档案综合管理达标升级评审,对25个单位进行了复评验收,完成全区222个社区的档案续档工作。
      (二)以档案规范管理为抓手,确保“管得好”
      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完善了《越秀区档案馆工作实施细则》等9项档案管理制度。二是全力推进区档案馆建设。区政府重视档案建设工作,把新档案馆选址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将解决区档案馆面积不达标的问题作为我区重点民生工程之一大力推进。经2015年4月14日区政府常务会议(越府15届115次[2015]9号)同意,盘福路11号大楼作为区档案馆新馆用地,计划2018年6月完成建设。三是切实保障档案安全。严格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建立安全应急方案和档案信息数据备份、灾难恢复机制,对馆藏电子文件(档案)采用移动硬盘和区信息中心双重保管和备份,对馆藏价值较高的进行异地备份。
      (三)以档案服务利用为重点,力争“用得到”
      积极开展档案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拓宽档案服务利用渠道。一是巩固档案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发挥档案传播文化的积极作用,与相关部门联合举办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档案展览15个。二是打造档案文化精品。注重对档案信息资料进行深度开发、科学加工。《图说城市文脉——广州古今地图集》和《春来南国花如绣——广州迎春花市》在全省编研成果评比中分获一等奖和优秀奖,完成《长堤风华录》等一批档案编研材料。三是坚持服务群众。建立服务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近5年,区档案馆共接待单位和个人查阅档案16924人次,19129卷次,接收市民咨询45000人次,为群众办理户籍、房产、社保、计生、婚姻等事项提供依据,事后满意率达100%。
      二、存在的问题
      经过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档案法》得到了较好地贯彻落实,我区档案收集和管理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档案法律法规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档案法》及相关法规的宣传还不够深入,没有形成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有的单位对档案工作没有足够的重视,档案法治意识需进一步加强,群众对《档案法》知晓度和普及率也不够高。
      (二)档案设施设备建设有待进一步改善。由于区档案馆库房面积不足,接收档案存在一定的困难,使区的档案分散多处不便于保管利用。全区大部分单位档案库房容量已满,部分单位档案分散,未能实现统一管理。
      (三)档案信息化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区属部门除区房管局、人社局、发改局、法院、商务局等开展业务档案数字化工作,其他部门和街道的档案信息化进程滞后,现代化管理档案的工作仅仅是处于起步阶段,离我区全部建成数字档案室还存在差距。
      三、意见建议
      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检查组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档案法制意识。一是采取形式多样的手段加大《档案法》的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效果,营造出关心、支持档案事业的良好氛围。二是各单位要重视档案工作,加强档案干部队伍建设,开展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档案用房建设,强化档案阵地保障。建设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和标准要求的档案馆(室),夯实档案工作硬件基础。要加快盘福路区档案馆新馆建设,提高规划的前瞻性,将区档案馆建设成面积达标、设施完善、功能齐全、安全保密、管理现代、服务便捷的新档案馆;二是各单位要建设符合标准规范的档案室,加强档案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档案工作。
      (三)进一步加快信息化步伐,强化档案技术保障。区政府应加大对档案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将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区信息化建设的整体规划,推进档案存储数字化和利用网络化。强化档案数字化技术等知识的培训与更新力度,切实提高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
      (四)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档案业务建设。档案部门要切实依法履行职能,在“收”方面上拓宽入馆档案的收集渠道,挖掘民间典藏;在“管”方面上做到科学管理、分类管理、多层管理;在“用”方面上通过档案电子化和数字化推动档案利用服务,促进档案资料更好服务基层、服务社会,促使我区经济建设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