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建议人:戴蓉
案由:
我区作为广东省首个教育强区、全市首个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始终坚持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高度重视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多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致力于保障残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断提升特殊教育质量。近日,为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精神,落实国家、省、市特殊教育政策文件,建立特殊教育行政主导和专家支持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我区积极筹备成立特殊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旨在以更大的力度、更专业的力量,引领和推动我区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
案据:
目前我区特殊教育仍面临的教学质量有待提升、教学师资相对不足、有关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一是残障儿童融合教育质量有待提升。通过对我区部分处于教育阶段的残障儿童家长访谈发现,仍旧有少量接受随班就读的残障儿童出现被学校或老师建议退学/休学/转学情况,有一定比例的残障儿童遭遇歧视和不公平对待或遇到困难无人帮助而“随班就座”。
二是特殊教育教学师资力量配比明显不足。据了解:目前全区中小学随班就读学生超过240名,专职资源教师仅9名,另外配有兼职资源教师33人,由于特殊学生教育需要的多样化,单靠资源教师一人全部达成也是不现实的,需要从资源老师到科任老师再到学校领导为随班就读学生建构一支特殊教育支持团队,更何况很多资源教师还是兼职而非专职;据对部分残障儿童家长访谈发现:有一半以上的残障儿童家长认为学校缺少专业的特教老师。
三是质量监测体系不完善、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现象。近年来,为切实保障残障儿童受教育权利,使每一个孩子都能接受公平良好的教育,我区积极落实教育相关财政扶持政策,大力支持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例如我区投入了大量财政经费、先后在30多所普通学校建设资源教室,但由于缺乏监测评估机制,资源教室效能并没有得到有效发挥;据访谈在随班就读特殊儿童的家长发现,不少的家长希望教育部门能够重视随班就读,落实相关政策。
建议:
依法平等享受接受义务教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赋予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的权利。近几年,有关保障适龄残障儿童平等享受义务教育、加快发展特殊教育事业的呼声越来越高,从到十八大的“支持”,到十九大的“办好”,再到二十大的“强化发展”,越来越多的政策支持残障儿童回归主流,接受融合教育。为保障残障儿童得到平等的、合适的、高质量的融合教育,对此,我们建议:
一是加快健全特殊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工作机制,建立高效运行的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要结合《广州市特殊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工作管理办法》,加快制定我区《特殊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工作细则》,包括开展残疾学生评估及教育鉴定与安置、不同生态环境中学生特殊需求支持的咨询建议与指导、教师与家长专业能力提升、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政策建议推进、特殊儿童教育维权等具体实施细则指引,并予以公示。
二是持续加大特殊教育资源投入力度,确保残障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有效实施。增加特殊教育专项资金对特殊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普通学校等开展特殊教育的支持力度,匹配专职人员建立健全特殊教育建行政主导和专家支持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配置专职特教老师开展区域随班就读巡回指导,为建有有资源教室的普通学校需尽快按要求配备专任特教教师。
三是健全特殊教育工作质量监测机制,启动特殊教育政策落实质量监测评估。引入高校、科研院所和第三方评估机构等专业力量,建立健全我区特殊教育工作质量监测机制,将特殊教育政策落实质量评价结果作为对学校奖惩、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和考核校长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