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速推动越秀区“首店经济”发展的议案(编号19)
发布时间:2022-04-08

      提议案人:何沛、张晨等24名代表

      议案内容:

 

 案由

广州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核心区的规划中多次提及“首店经济”,如吸引国际优质品牌设立品牌首店、旗舰店、总代理,探索设立市内免税店;吸引更多国内知名品牌、“老字号”进驻越秀和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品牌性时尚展会(节),加速时尚品牌集聚,做强“首店经济”和“首发经济”,提升时尚消费。此外,各个主流媒体、商业体也对“首店经济”进行多番宣传,“首店经济”俨然已是发展热点。

广州在“首店经济”的发展也十分迅猛,2020年广州合计引进品牌首店112家,2021年前三季度合计引进品牌首店159家,已大幅超过2020年全年。

广州各区首店品牌数量

年份

越秀

天河

番禺

海珠

荔湾

白云

黄埔

合计

2020年全年

5

50

31

9

8

7

2

112

2021年前三季度

8

70

18

18

21

24

0

159

合计

13

120

49

27

29

31

2

271

上述数据来源:赢商网

根据上表可以看到,天河区受到“华南第一商圈”天河路商圈的强力支持,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合计引进品牌首店120家,占44%;番禺区则是由于万博商圈的崛起,以49家首店排名第二;其他区的首店数量分布较为均衡,但与前两名的差距较为明显。

越秀区政府早于2020年3月24日发布的《越秀区发布稳经济43条举措》中的第20条提及:大力发展时尚消费,积极拓展“首店经济”,推动国际品牌集聚,打造一批“网红打卡地”,但越秀区的“首店经济”的发展对比天河和番禺两区仍相对缓慢。在此,特意提出加速推动越秀区“首店经济”发展的议案,助力越秀区整体商业的发展。

 案据 

一、“首店经济”的优势

(一)“首店”的大规模聚集为城市发展带来了新的可能性。“首店”的引入和大规模聚集给城市带来了许多全新的“新面孔”,不仅给商业区和购物中心带来了大量的客流和人气,也活跃了商业氛围,促进了城市商业地产的发展。

(二)“首店”的吸引力是城市营销和招商引资的一张闪亮名片。“首店”的吸引力不仅反映了一个城市的资源聚集能力、消费市场的敏锐度和成熟度,还反映了商业环境的舒适性和开放性。“首店”的吸引力可以成为城市营销和吸引投资的闪亮名片。

(三)“首店”可以重塑城市的商业地标。随着城市商业的发展,商圈和商业体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然而,目前大多数商圈和商业体都存在品牌同质化的问题。“首店经济”的培育,有助于将品牌的影响力与商业体的凝聚力进行转化和整合,实现双向共赢发展。

(四)“首店”带动了城市消费的升级。“首店”凭借其区域独特性和跨境整合优势,创造了一种全新的商业模式,引领消费潮流和高品质、多元化的消费形式。消费者早期采纳者对“首店”的态度有助于引导其消费水平从“购物”向“关注多样化生活方式”转变,从而导致消费升级。

二、部分城市关于“首店经济”的扶持政策

(一)北京:2020年北京市商务局出台了鼓励发展商业品牌首店项目的申报指南,对国际品牌企业、本土自主品牌企业和国际品牌授权代理商给予减免房租、项目奖励、活动补贴等方面的支持。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了要大力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特别是要“优化布局免税店,持续吸引国内外知名品牌首店首发,完成22个传统商圈改造提升,以首店首发作为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重要“切口”。

(二)深圳:2020年,深圳市出台的《深圳市关于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促进消费增长的若干措施》明确提出“加快发展首店经济”的任务,对国际知名品牌在深圳开设全球性、全国性和区域性品牌首店、旗舰店给予支持,分别给予100万、60万、30万元的奖励。

(三)东莞:2021年东莞政府引发的《关于大力发展首店经济 促进商业消费升级的若干措施(试行)》中明确提出,积极招引国内外具有影响力、代表性的知名品牌和原创品牌开设首店,鼓励东莞制造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和经营业态开设品牌首店。力争到2023年推动各类品牌首店落户东莞不少于100个,将东莞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重要的高端品牌首选地、原创品牌集聚地、消费时尚创新地。根据品牌类型和首店等级,最高奖励可达100万元。

建议

一、首店品牌引进激励

(一)装修补贴。根据首店品牌的档次和类型,对合同期两年或以上的品牌给予核定装修总额不同比例的装修补贴。

首店类型

核定装修总额补贴建议比例

国际品牌亚洲首店或中国首店

30%,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

国际品牌华南首店或国内品牌中国首店

20%,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80万

国际品牌广州首店或国内品牌华南首店

15%,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60万

国内品牌广州首店

10%,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

备注:1.上述补贴在品牌签订装修合同并支付首期装修款后支付60%,剩余40%在品牌经营满两年后支付。

      2.上述补贴参考东莞市2021年5月20日发布的《关于大力发展首店经济 促进商业消费升级的若干措施(试行)》

 

(二)住房补贴。品牌经营成本中关于员工住宿支出占比不低,可以考虑对于首店品牌的门店员工申请廉租房给与支持,有一定比例的员工可优先申请租赁廉租房,降低租户的经营压力。

首店类型

门店员工比例

国际品牌亚洲首店

40%

国际品牌中国首店

30%

国际品牌华南首店或国内品牌中国首店

20%

国际品牌广州首店或国内品牌华南首店

15%

国内品牌广州首店

10%

备注:优先申请的门店员工人数最高不超过20人


二、首店品牌推广扶持

(一)利用区内标志性建筑外立面和公交地铁移动电视屏等进行宣传,提高首店的影响力和知晓度。

(二)适度放开政府资源开展首店品牌形象宣传推广,调整主要干道沿线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条件,鼓励利用标志性建筑外立面广告屏、公交地铁移动广告屏等进行宣传氛围营造,提高促进首店经济发展的影响力和知晓度。

(三)拓展主流媒体、自媒体等多元宣传渠道,形成持续性宣传氛围。

 

三、首店品牌配套扶持

(一)品牌首店认定。首店的认定以经贸局认可的行业协会或聘请的第三方评审机构认定为准。评审机构根据评价标准,综合考虑品牌市场经营情况、消费客群及流量、发展趋势等方面情况,对品牌首店进行综合评估、严格审核。审核结果由经贸局复核,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认定。

(二)设立绿色窗口。设立专门受理窗口,对品牌首店入驻和开业涉及的规划、建设、通关、消防、质检、食品经营、市政市容等审批事项实行会商制度,开启“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