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议案人: 谢三林等24名代表
议案内容:
案由
越秀区是广州市人口老龄化最严重的区,根据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越秀区60岁及以上人口23.11万,占比为22.2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16.49万,占比已达15.88%。按照联合国通用的“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超过10%或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超过7%,意味着该地区进入老龄化”的标准,越秀区已跨入老龄化社会。
未来一段时期,越秀区将面临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加深与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供给的压力。老年人生活照料、医疗健康、精神文化、助餐等需求日益凸显,而目前越秀这种老城区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供给数量、质量或结构上仍旧不足,养老服务问题日趋严峻。
案据
2021年8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到河北省承德市高新区滨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考察时指出,满足老年人多方面需求,让老年人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责任。要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要把老有所为同老有所养结合起来,研究完善政策措施,鼓励老年人继续发光发热,充分发挥年纪较轻的老年人作用,推动志愿者在社区治理中有更多作为。
为了推动我国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民政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民发〔2019〕08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广东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19〕23号)。
广州市委市政府也对我市养老服务做出了部署要求,提出构建具有广州特色、走在全国前列的“大城市大养老”模式,并决定实施《广州市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建设提升三钟行动方案(2021-2023年》(穗改委发〔2020〕14号),提出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建设提升三年行动,要求以老年人服务需求为导向,2021年前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基础上推动每个街镇建设至少1个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统筹调配资源等综合功能的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2023年底前每个村居设置至少1个具备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助餐配餐等功能的村居颐康服务站,形成“1+N”服务网络。
越秀区作为广州人口老龄化最严重的区,区委区政府、各街道及职能部门都高度重视越秀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建立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网络,养老服务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并让独居、空巢、失能等老年人享受到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补贴。但我区在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过程中,目前还面临不少问题:
(一)养老服务场所供给存在困难。
一是越秀区作为老城区,面临用地紧张、老年化程度深、养老设施不足的矛盾。越秀区大多数住宅都是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老建筑,新建小区少,房屋资源紧张,配套的养老服务设施也相对匮乏。全区社区养老基础设施建设显得规模小,档次低、设施不足等问题;二是部分老旧物业用做养老服务设施时,因产权、规划、消防设计未能符合最新的养老服务设施消防规范,而整改又客观原因存在诸多困难,也极大的限制了越秀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三是越秀区属于老城区,物业租金较高,如果企业通过租赁租赁商业物业方式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成本较高,而养老服务业是微利行业,难以支撑高昂的租金。
(二)居家养老服务投入不足。
一是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覆盖面不足。目前广州市居家养老服务补贴为符合条件的老人每人每月200-600元,但受惠群体较小,只针对极少数孤寡贫困老人,根据相关数据,2020年全市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发放人数为8万人。未能通过这种补贴起到撬动市场消费的作用,培育优质养老服务企业。相比之下,江苏省为居家老人提供专业化的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助行等上门服务,目前已覆盖江苏省260余万老年人,占江苏省老年人口总数的14%,“十四五”末居家上门服务覆盖面将达到18%以上;二是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企业的支持不足,比如在街镇颐康中心建设过程中,越秀区给予建设运营企业的支持是各区中最少的,其它区针对街镇颐康中心的建设给予了各种补贴及优惠,比如一次性的建设补贴、租金补贴等,有效的支持了社区居家服务设施的建设。
(三)群众对居家养老的认识不足。
在推动街镇颐康中心建设的过程中,频频出现项目遭遇“邻避效应”,受到周边住户的强烈反对的尴尬。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迎合了社会的需求,部分群众支持建设养老机构,但要求不要建在自己的小区附近,因为担心项目会对自己小区带来负面的影响,从而进行集体反对。
(四)专业养老服务人员缺乏。
从事社区居家养老护理员职业的大多是大龄的妇女,这些人员虽然能吃苦,擅长家政服务,但大多数人文化水平有限,缺乏老年人服务的专业化知识和技能。同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劳动量大,而待遇相对较低,导致人员流动性大,从而影响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持久稳定发展。最后,志愿者队伍建设滞后。由于缺乏完善的志愿者发展规划、长效机制和志愿者激励及培训机制,志愿者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的作用非常有限。
建议
当前我区的养老服务面临严峻考验,必须强化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量,因此,综合我们的调查,结合我区实际,考虑现实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如下:
(一)增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物业供给。
支持公有物业、公建配套、以及国有企业物业用于举办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并在相关程序和要求上予以便利,扩大养老服务物业的供给,解决越秀区养老服务物业不足的问题。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各街道也在积极寻找合适物业用于支持社区居家服务场所的建设,以大东街为例,街道辖区内荣庆大厦(二期)3273平方米的公建配套由开发商无偿移交街道,经区政府同意,街道将此公建配套用于建设用以支持街道建设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根据相关政策,项目通过协议租赁的方式,引入运营经验丰富、质量口碑好、示范作用强的养老服务供应商,有力的促进了我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与完善。
(二)落实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各项政策。
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拓宽社会力量在居家养老服务业中的发展空间。养老服务业是微利行业,养老服务业的性质决定了其经营必然是艰辛的,社会力量的参与在某种程度上说是在做“奉献”,是在替政府分忧解难。因此,要想让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居家养老服务中,必须给他们全方位支持。
比如早在2019年广州市民政局就印发了《广州市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行办法》,并将于当年6月1日正式施行。该《试行办法》提出通过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有关政策,培育和打造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专业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扶持内容包括降低准入门槛、场地优惠、税收优惠、投融资支持及财政补贴等方面,明确了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在创办、运营、医养结合、人才培养和星级评定方面可获得补贴支持。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相关政策存在宣传不足,落实不到位的情况。
(三)完善居家服务网络,扩大居家服务覆盖面。
一是根据《广州市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建设提升行动方案(2021-2023年》(穗改委发〔2020〕14号)要求,在完成每个街道一个颐康中心的的基础上,率先开展社区颐康服务站的建设,将服务网络延伸至每一个社区,形成“1+N”服务网络,完善我区社区居家服务体系。二是突出政府在“兜底线、保基本”中的重要职责,不断提升养老服务兜底保障水平,扩大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的老年人群体。
(四)建立专业化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
一是提高养老护理员的福利待遇,落实从事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一线工作人员的岗位补贴;二是开展养老服务人员素质提升的实务培训,吸引专业人员参与。三是应大力发展志愿者队伍。根据志愿者的服务意愿、服务特长、服务时限等相关信息建立志愿者档案,并对其进行分类。积极动员本社区的居民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来,尤其是社区中的健康老人,他们时间充裕、与老人交谈更加知心,可以采取一对一结对的方式,这样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上会更加周全,遇到困难也更容易传达。
(五)加强宣传沟通,减少邻避效应。
针对养老服务项目“邻避”效应频繁的情况,政府和养老服务运营机构要加大宣传和沟通的力度。一是在项目开展前,做好公示及居民意见的收集,及时化解各种误解与疑虑;二是加强养老机构的透明化管理与运营,要让更多居民走进社区居家养老机构,通过参观、志愿服务等,加深对社区居家养老机构的了解,减少认知偏见。三是探索出台给予本小区老人养老服务的一些优惠或减免政策,以增加小区居民的认同感与接受程度。四是从观念上宣传,让社区居民要正视死亡,树立正确的生命观,减少无谓的恐慌和排斥。要加大尊老爱老宣传,弘扬孝老爱老的传统美德,营造为老助老的社会氛围。